丑闻逼出央企新闻发言人制度?
2009年09月02日 08:22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毕诗成:新闻发言人不能当“美容师”用

最近一段时间,头顶“国字号”的泱泱央企,竟成了中国的“新闻富矿”。什么中石化1200万天价吊灯啦,什么中石油20亿低价团购8幢楼啦,什么中化方兴天价拿地啦,什么中海油们深陷“洋贿赂”啦……涉丑新闻层出不穷,丢人现眼怪事儿不断。身为“幕后老板”的国资委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终于忍不住“出手”了。

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日前表示,基于近期央企负面新闻缠身,国资委将适时出台文件,指导央企设立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新闻发布机构等,对舆论加强引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9月1日《北京晨报》)

有些事情本来没错,但溜达出来的时机不对,就会让人感觉别扭。作为全民所有的大型企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开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本来也挺好。但早前大家炮轰央企拿巨额红包,没人发言;大家质疑油价定价不合理,没人发言;现在,负面新闻缠身,突然想起“发言”了,这未免让人怀疑:此时浮出的新闻发言人,是要做诚心与民互动的沟通使者,还是试图扮演掩饰丑闻的“美容师”?

先有事实,后有新闻;先有丑闻,后有缠身。这是基本逻辑。央企丑闻太多,根子在于管理机制有问题,背靠特殊资源,权力膨胀,而监督又跟不上,最后才把自己搞得伤痕累累。面部不美,实属“内伤”过重。比如作为“大丑闻”的中石化原老总陈同海,巨额受贿、生活腐化,都是央企“一把手文化的产物”(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语),不建好权力栅栏,反而请新闻发言人出马,能怎样“引导舆论”?你能把基本事实抹掉不成?

再说了,所谓“美闻”与“丑闻”,只是相对概念。央企眼里的“负面新闻”,对普罗大众来讲,未尝不是“正面报道”———最起码能够让那些丑陋曝晒于阳光之下,使事态不至于更糟,这比捂起来发酵好多了。既然“丑事”多是客观现实,在“捂起来”和“被暴晒”中做选择,显然应该选择后者。国资委认为,央企“负面新闻”缠身,影响央企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但对于今天央企的乱象而言,“全民监督”或许就是最好的舆论环境;不怕脓包一个个被戳破,就怕脓包一个个被养大。

出发点差之毫厘,做起来就会谬之千里。如果央企新闻发言人制度一登场,就肩扛着“化解负面新闻缠身”的重担,我们有理由担心:以央企的财力物力,在培养出一批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之后,想要“遮丑”,估摸那也是稳、准、狠。但到那个时候,大家“眼不见丑”,就真能换来一片净土吗?

新闻发言人有用,却也有限。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发言人再神通广大,也只能帮助大家更清楚地看清黑白,却无法以“应对媒体的方法和技巧”去颠倒黑白。如果不能祛除内在病灶,保持自己的面部洁净,只把希望统统压到新闻发言人身上,指望以其变戏法一般的魔力,保持我泱泱央企的气度与优雅———这事儿的本质,跟有些贫困地区搞“沿街刷墙”的面子工程逻辑差不多,只能是美白不成反弄个大花脸。

被人戳戳点点,当然是件不舒服的事情,但痛定思痛,岂能只反思出美容力度不够这么一条?不要想花招了,请人民的央企,真诚面对人民。只要你真诚面对问题,虚心改正错误,哪怕素面朝天,也能绽放出几丝美丽。

新闻发言人制度可以留下,包裹在里头的那些私心眼,请通通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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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展江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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