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李、胡“问题与主义之争”的争论焦点是甚么?这种争论的性质究竟应该如何界定?这场争论的意义又是甚么?这是本文要考察的第二个问题。
为了弄清楚上述问题,我们有必要先分析一下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的要旨。
笔者认为,胡适的这篇文章的要旨,是想从理论上阐述和规范“主义”一词的确切含义,并不涉及对某一种具体的“主义”的评价。为了更好地说明“主义”概念的“名”与“实”,他才将论述的内容引申到“主义”的产生过程,将“主义”与“问题”两者有机地联系起来。他说:“凡『主义』都是应时势而起的。某种社会,到了某时代,受了某种的影响,呈现某种不满意的现状。于是有一些有心人,观察这种现象,想出某种救济的法子。这是'主义'的原起。主义初起时,大都是一种救时的具体主张”13。这里,胡适要说明的观点是:(一)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主义”都是由“问题”引发的,具体的“问题”是各种“主义”产生的语境,因此研究“主义”不能离开对“问题”的研究。(二)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主义”都必然地包含着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方法。那些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凌空蹈虚的所谓“主义”,都只能看作“抽象的名词”,而不能称之为“主义”;至于那些“挂羊头、卖狗肉”式的伪“主义”,本来就是用来招摇撞骗、欺世盗名的,更不能把它与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主义”概念相混淆,否则只会增加一般人对“主义”概念的误解和反感。换言之,在胡适看来,一种“主义”是否涉及具体“问题”,和它怎样谈“问题”,是我们研究和评价各种“主义”的一个必要前提;当谈论“主义”成为一种时尚、几乎人人都在谈论“主义”的时候,冷静、理性地考察那些“主义”与“问题”的关系,一方面可以据此判断各种“主义”的“真”、“伪”,另一方面可以据此判断各种“主义”的价值。这就是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一文的主题和核心观点。
在通常情况下,胡适的这篇文章是不会引起李大钊误解的。因为《新青年》(以及《每周评论》、《新潮》)圈子里的人经常通过聚会和通信相互交流信息和各自的思想,一些重要文章在构思和写作的过程中,常常会在圈子里有所讨论,征求各方同人的意见。同人之间观点的歧异是存在的,但这种歧异通常是建立在对对方观点及其内涵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的。这一次是一个的例外。因为在胡适的文章写作和发表时,李大钊正在外地一个偏僻的深山里休假。在他写给其他友人的信里,曾提到当地交通和通讯的闭塞14。我们可以推知当时他与胡适之间的交流也因这种不便而暂时中断。另一方面,如我们在前面分析的那样,胡适或许认为自己的这篇文章完全可以代表包括李大钊在内的编辑部同人的共同意思,根本没有必要就此问题再与李大钊通气。结果,缺乏交流终于导致误会。
李大钊显然误解了胡适文章的主旨及其影射对象。他没有注意到胡适在谈到“主义”一词的时候,许多地方都打了引号;也没有意识到胡适所批评的“过激主义”是黄凌霜的无政府主义,胡适所批评的“社会主义”是“王揖唐的社会主义”。他主观地认定胡适是在一般意义上贬抑“主义”的意义和功用,并把“过激主义”和“社会主义”当作两个反面典型,因而起了与胡适商榷的心思。
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的内容实际上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意思是对胡适文章的观点表示认同,第二层内容是由胡适观点引发的感想。
他在文章的开头说“读了先生在本报31号发表的那篇论文,题目是'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就发生了一些感想。其中有的或可与先生的主张相互发明,……”;在文章的结尾又说“以上杂拉写来,有的和先生的意见完全相同,……”。在笔者看来,这两段话决不是一般商榷文章中常见的可有可无的客套话,它们实际构成〈再论〉一文的第一层内容,表明李大钊对胡适就认识论范畴所谈论的“问题”与“主义”关系──即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主义”都产生于各种具体的“问题”,因此谈“主义”与谈“问题”是不可分割的──是完全赞同的。他对其他问题的讨论都是以承认这个共识为基础和前提的。他之所以在〈再论〉中将这个内容一笔带过,而没有做深入细致的说明,主要是因为胡适的文章对这种关系已经谈得很充分、很透彻了。另外,李大钊在〈再论〉中还明确表示,那些喜好玩弄“抽象的名词”的“主义”无聊文人,和那些“挂羊头、卖狗肉”式谈“主义”的无耻政客,根本不配看作“我们”谈话的对象,对他们的言论和行为也没有必要认真地加以批驳。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李大钊〈再论〉一文的第二个层面──也就是李大钊自己认为是对胡适观点所作的批评和修正的那些内容。他的观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问题』与『主义』有不能十分分离的关系。因为一个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靠着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运动。那么我们要想解决一个问题,应该设法使他成了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问题。要想使一个社会问题,成了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问题,应该使这社会上可以共同解决这个那个社会问题的多数人,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作他们实验自己生活上满意不满意的尺度。那共同感觉生活上不满意的事实,才能一个一个的成了社会问题,才有解决的希望。不然,你尽管研究你的社会问题,社会上多数人,却一点不生关系。那个社会问题,是仍然永没有解决的希望;那个社会问题的研究,也仍然是不能影响于实际。所以我们的社会运动,一方面固然要研究实际的问题,一方面也要宣传理想的主义。这是交相为用的,这是并行不悖的。”
第二、“大凡一个主义,都有理想与实际两方面”,因此“高谈主义”并没有甚么不可,“这种高谈的理想,只要能寻一个地方去实验,不把他作了纸上的空谈,也能发生些工具的效用,也会在人类社会中有相当的价值。不论高揭甚么主义,只要你肯竭力向实际运动的方面努力去作,都是对的,都是有效果的。”
第三、“主义的本性,原有适应实际的可能性,不过被专事空谈的人用了,就变成空的罢了。……先生所说主义的危险,只怕不是主义的本身带来的,是空谈他的人给他的”;“在今日群众运动的时代,这个主义、那个主义多半是群众运动的隐语、旗帜,多半带着些招牌的性质。既然带着招牌的性质,就难免招假冒招牌的危险。……因为有了假冒牌号的人,我们愈发应该一面宣传我们的主义,一面就种种问题研究实用的方法,好去本着主义作实际的运动,免得阿猫、阿狗、鹦鹉、留声机来混我们骗大家”;“我们惟有一面认定我们的主义,用他作材料,做工具,以为实际的运动。一面宣传我们的主义,使社会上多数人都能用他作材料,作工具,以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那些猫、狗、鹦鹉、留声机,尽管他们在旁边乱响;过激主义哪,洪水猛兽哪,邪说异端哪,尽管他们乱给我们头衔,那有闲工夫去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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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国强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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