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总理到庭聆讯,这毕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无论对本人,还是对总统,对国家,赵秉均肯定是要设法躲避这种尴尬的。何况一旦指控坐实,那他就逃不了刑事责任。万一国家总理真的进入监狱服刑,那实在是让大家都笑不起来的事情。
赵秉均想躲,作为国家总理,按照我们通常的设想,躲避的方法肯定比我们普通百姓要多得多吧。比如,干脆就说,我是国家总理,有重大国事处理。到庭聆讯影响了国家大事怎么办,谁来负这个责任?
是的,这样的责任谁也不敢负。一旦拿出这样的理由,躲过法庭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如果谁真的这样做的话,那就意味着,他事实上就是用国家行政权力在与法律权威对抗。
这样的借口我们现在听得非常多。每当政府部门成为被告,我们几乎从来就没有看到该部门的主官出庭。
事实上,即使在民主宪政非常完善的美国,在水门事件的时候,尼克松也在用各种方式躲避出庭。其中一个借口竟然是:尼克松是三军统率(美国总统是当然的三军统率),尼克松因此就是军人,军人可以在民事审判中申请回避。
那么,赵秉均能躲得过去吗?要用什么借口才能躲过去呢?
和大家设想的一样,赵秉均终于还是躲过了出庭。但是,他没有动用他的行政力量,他的借口和你我所用的没有什么差别。
他病了。
知道自己肯定要被传唤了,赵秉均找了这样一个在我们看来毫无创意的借口。4月30日,也就是在公开证据四天后,他就请了病假,将国务总理的职位交给了段祺瑞代理。
“现在秉钧旧疾复发,曾在法国医院调治,当有诊断书可证,已于四月三十日,呈明大总统,请假十五日在案,自未便赴沪。用特援引刑事诉讼法草案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请在秉钧所在地询问”(赵秉均给上海检察厅的信)。
看看这个国家总理,实在是窝囊得很。要想躲避出庭,居然找了这么个借口。
他事实上没有其它选择。因为,如果动用手里的行政权力逃避出庭,那么,他就在利用职权干扰司法公正。虽然贵为国家总理,但是他依旧还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也一样要接受司法的审判,在法律面前,行政身份是不起作用的。所以,即使有这样那样的借口,但是,他实际上可以用的借口并不比我们普通百姓多。
而且,他也意识道,他的回避必然要以法律为依据,所以他援引了刑事诉讼法为自己辩解。同时表示,可以在自己所在的地方接受“询问”。
后一条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赵秉均知道,只要法庭愿意,他们是可以派人前来,而到这个时候,自己是不能回避的了。
与此前各方的各种行为一样,赵秉均的这些行动,依旧还是严格限制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
再一次提醒大家,这是发生在我们认为暗无天日的北洋时期。
赵秉均躲避了出庭接受传讯,但是,既然法院来了传票,他想不去,也要有正式的回函。于是他给上海检察厅作出正式答复,再次表示自己不来不是要挑战司法公正,:“惟民国立国精神,首重司法独立,而尊重司法官意思,即为维持司法独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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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瞿巍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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