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给国务总理的传票
2009年04月23日 15:29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面临这样的指责,程德全为自己表白:“迨凶犯缉获,又商议法庭,搜查证据……德全在责任上虽属无可旁贷,在法律上已自惭越俎之嫌。嗣此案交付法庭,德全不复过问”、“宋案当听法庭解决,借款当听国会主持。”

此前,程德全还应当时的国民党要求,提出组织特别法庭审理宋案,建议袁成立一个特别法庭,推黄郛为主裁,王宠惠、伍廷芳为承审官,以避免来自任何方面的压力,全权处理宋案。袁表面上接受,商议司法总长许世英,许世英却认为“不合编制”,反对成立这个法庭。

很难说许是不是得到了袁世凯的授意,考虑当时的情形和袁氏的为人,这种情形应该是有可能的。

但是,不管怎样,我们发现。这一来一回,双方挥舞的武器,都是宪政精神。

客观地说,我们并不幼稚地认为程德全、袁世凯,许世英,还有其他涉足期间的许多人,他们真的在骨子里都认同宪法和维护宪法精神。但是,如果一个制度设计能让那些并不认同的人都被迫遵循民主、公正等原则,那我们不能不认为这个制度是成功的。

接下来,更好的戏开始了。

袁总统说要公正审判,程都督也说要公正审判,国民党说要公正审判,民众还是说要公正审判。证据齐全,人犯带到(武士英于预审前一天暴毙,死因至今不明),那么,就开始审吧。

没那么简单。

上海地方检察厅面对一个难题,这就是赵秉均。既然他已经深深地牵涉到案件中来,不把他传唤过来肯定是不行的。

但是,他是民国的总理,仅次于袁世凯的第二号人物。

再说说上海地方检察院(当时法院、检察院没有分开)。那时的上海可没有现在的风光,从行政级别上看,它只不过是江苏省治下的一个区域,用现在的话说,相当于一个县级单位(国民政府初期实行三级管理)。

怎么办?赵秉均不来,这个案子怎么审?

那就给他发传票,传唤他到庭。

5月8日,上海地方检察厅给赵秉均发出了到庭调查的传票。

对的,没有错。一个小小的县级法院,真的给国家总理发了传票,而且不止一次,是连发了两次。

鄙人才学有限,曾就此就证于方家。大家都不记得在中国历史上,什么时候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每每为这些民初精英们的宪政意识和维护宪政的勇气感到由衷的敬佩。当我们拨开那些蒙在历史身上的那些认为的迷雾,看到历史更本真的模样的时候,我们还会认为象过去的教科书教导我们的那样去认识那段历史吗?

让我们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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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瞿巍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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