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开宗明义就是: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厌。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何必曰利?”
孟子奉劝梁惠王只能讲仁义,不能讲利,认为如果讲利,就会引起争夺、招致政权颠覆。因此,从表面看来,孟子似乎认为利是万恶之源,义与利是对立的。其实,孟子这里所说的“利”与“义”含义较为复杂。孟子所谓“义”,既是统治阶级长远利益与整体利益的体现,又包含有一部分社会公共利益甚至一部分人民利益。他所谓“利”,实际指统治者的个人私利以及所代表的小集团利益,或者是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这从“何以利吾国”、“何以利吾家”、“何以利吾身”之“利”的对象中可以看得很清楚。罔此,孟子在这里崇义而抑利,实质是反对统治者为一己之私利而置整体利益、长远利益而不顾。他认为如果统治者带头追求个人或小集团的私利,全国人人争而仿效,那么就会使国家和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受到根本性的损害。因而他提倡义,要用义来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这种“义”,实质就是以道德原则为形式而出现的“公利”。孟子所谓反对“后义而先利”,就是反对置私利于公利之先。而提倡公利,最终还是有利于统治者本身。不求利而利自得,这正是儒家的辩证法,正是孟子讲仁义的本旨。
正因为孟子重公利之义而贬私利之利,所以在对待个人利益与公利、生命与道德价值的问题上,他提出了著名的“舍生取义”说: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孟子·告子上》)
生存可谓人最大的欲望之一,但和义相比,二者不能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为什么呢?因为义就是人生最高的价值原则,背义就是人生最大的可耻。
如何把人们本性的善端扩充发展为完美的善,把道德原则变成人们自觉的道德行动呢?孟子有他一整套系统的道德修养理论。孟子的道德修养论本于其性善论,其方法具有向内求的特点,其理想是成圣成贤,因此,可称之为内全之道。
孟子的内圣之道有如下内容:
第一是存心,即保持住本性中固有的善心而不失掉。他说:
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孟子·离娄下》)
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上》)
所谓“放心”,义与“存心”相对,指忘掉或失掉了本性中固有的善心。孟子认为,道德修养,不但要“存心”,更要“求其放心”。学问之道没有别的内容,归根结底,就是要将失去的良心找回来。
如何“存心”、“求其放心”呢?孟子又提出了“思诚”、“自反”的方法。他认为,要“信于友”、“获于上”,就得从“悦于亲”做起。而“悦于亲”就得“诚身有道”,真情实意地对待父母。要做到这一点。就得“明乎善”,具有良心的自觉。只有这种具有良心自觉的“诚”,才能真正地“悦于亲”。这种“诚”,既是指道德修养的态度,也是指道德修养所应达到的境界。所谓“反身”、“思”主要指具体的修养方法,即自我反省,运用理性思维检查自己,获得道德自觉。孟子认为,通过反省功夫,而使自己的道德行为建立在“至诚”的基础上,就能达到“悦亲”、“信友”、“获上”以至治下民的理想境界(《孟子·离娄上》)。
寡欲也是孟子所倡的一种修养方法。他说:
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孟子·尽心下》)
这是说,要保存仁义之心而不丧失,就必须要克制、减损欲望。后来宋儒的“存天理、灭人欲”说就是将此说推到了极端。
孟子论“浩然之气”说是孟子富有代表性的道德修养论。孟子说“浩然之气”至大,至刚,塞于天地之间。但这种“浩然之气”也需要养,而“配义与道”就是“养气”之法。它包括两方面:一是“明道”,即了解一种义理,并对之确信不疑。二是“集义”,即常做他所认为应该做的事。此外,还须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孟子的“养气”说,强调气节,强调修养的主观精神,使人进入了一个不淫于富贵,不移于贫贱,不屈于威武,唯真理是求的高尚境界,影响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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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舒大刚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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