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鼓吹女权运动第一人
2009年06月03日 13:55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六)、总结与评述

康有为的一生,在激进与保守之间徘徊,尤其是他的政治思想,到了晚期后,着实开了倒退车了。但在解放女子权利方面,康有为却自始自终地热衷着,他对关系到人类一半人口的女子权利问题非常重视,我想从以下四点来对其评判:

第一,康有为是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奠基者。近代妇女解放运动有其历史必然趋势,但个人的历史作用不容否定。笔者认为,妇女解放运动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之一,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古国古代女子的悲惨遭遇,与古代印度女子相去不远,但在二十世纪,中国女子权利运动却远远超过印度,印度受西方文明的影响,比中国更早、更深,为什么反而在此却落 后于中国?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印度至今,女子为亡夫殉葬的社会陋习仍然严重,而中国的缠足陋习,却早成为历史的陈迹了。在这里,我们一方面赞颂妇女自身为争取权利而奋斗的精神及政府在这方面无以取代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感谢从康有为为代表的的启蒙学者对传统不平等观念的摧荡,使传统的陋习失去存在的根基。康有为在1883年开创的不缠足会,可以说是近代女子权利运动的发端,虽然同时期提及妇女问题的人也大有人在,但象康有为这样深入与系统却绝无仅有,不仅关注女子的人身权利,更广泛地涉及教育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自由婚约等,并将其实现与社会发展密切相联系,所有这些,都为女子权利运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康有为女权思想对思想界的影响。最直接受到康有为影响的,就是其学生梁启超,梁启超步其师之后,成为又一个积极鼓吹女权的思想家,翻开《梁启超全集》,仅专述女子权利的文章,便有《论女学》、《戒缠足会叙》、《倡设女学堂启》、《禁早婚议》、《人权与女权》等十数篇,还不包括散见于其他文章的言论,梁启超以其深邃的思想及魔幻般的文字,使其成为清末民初思想界的领袖人物,而其对女权的重视,不遗余力地推进女学的发展,这些对于正兴起的女权运动无疑起了推波助澜的巨大作用。另一位深受康有为影响的思想家是谭嗣同,虽然谭嗣同未师从于康有为,但却自称为康有为的“私淑弟子”,谭嗣同的女权思想集中体现于其代表作《仁学》中,其核心主要是倡导女学,以及鼓吹家庭伦理革命。谭嗣同同时也是行动健将,于1897年与梁启超在上海创不缠足会,1898年与黄遵宪在长沙设不缠足总会,使湖南的不缠足运动成为全国最有特色和规模最大的。而康有为的女儿康同璧和康同薇,在父亲的影响下,也成为中国妇女界最早倡导女权的先驱,康同璧是中国较早赴美的留学生之一,1902年遵父命“赴美演说国事,为提倡女权之先声”,康有为写了十首诗赠别女儿,并以“女权发新韧,大事汝经营”以勉励。次女康同薇则参与了梁启超等人主办的第一所中国自办女子学堂,并写了《女学利弊说》,文章富于雄辩,实有乃父之风。同时期女权运动中,受康有为影响的人还很多,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第三,康有为的女权思想与当代女权主义。在二十世纪,女权运动在中国与西方国家蓬勃发展,但直至今天,女性仍未能完全与男性取得完全平等的社会地位。康正果在《女权主义与文学》一书中提到当代女性主义的困境:“在妇女已充分就业的表面现象下掩盖着她们大都从事低等工作的事实:妇女虽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公民权利,但社会上的一切大权仍操在男人手中;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显著地提高了,但照看孩子和做家务的重担仍压在她们的身上。所有这些事实都说明,妇女在社会上和家庭今至今仍处于从属的地位。”而英国女权主义作家Susan Alice Watkins在《女性主义》一书中,也提到大量当代女子权利存在的问题,如在身体形象方面受男子观念的左右:“年轻妇女,尤其是少女,一直处在美貌竞赛的巨大压力下,也就是以男人观点从外在判断,批评她们的身体,而否定她们身体内在的感觉。”在经济上也处于不平等状态,如美国妇女的工资是男性的2/3,而在英国,管理阶层的女性仅占11%,女性无论在经济或政治上的事业,都在为安排如何带小孩而煎熬。对于当代女性存在问题,在许多地方,康有为在一百年前就有所预见,如现代西方与中国都颇有市场的女子瘦身束腰,康有为就批判过这种有损健康的行为,认为这不过是附和男性的“美否之心”;而康有为关于成立社会性抚养婴幼的机构公立育婴院、公立怀幼院等,不失为一种解决养育孩子的方案,将孩子的抚育变家庭化为社会化,尽量淡化家庭色彩,最后消灭家庭。在女子政治权利与职业上,康有为也一直强调与男子的完全平等,但直至今日,其实仍由于种种因素,尚不能实现,但是这个基本原则,却是不能丧失的。康有为的婚约思想,也是极有创见性的,其合理与否暂且不论,至少其洞察了传统婚姻的种种弱点;在二十世纪的西方社会,也有许多人对传统的婚姻思想予强烈的质疑,这里非常典型有的法国著名思想家萨特,萨特终生未婚,其婚姻思想早在年轻时代便形成,不结婚并非等同于萨特是禁欲主义者,相反,他喜欢与女人们相处,但终其一生,始终与波伏娃保持情侣关系,而波伏娃正是最杰出的女权主义作家。萨特与波伏娃的婚姻思想,虽然有别于康有为,但其精神实质是相通的,即上文所说的“顺应本性”,以别于传统的“节制本性”,不能否定,这种思想如果成为社会标准,也是会产生种种弊端,但作为传统观念的一种反动,却仍具有其深刻的意义所在。

第四,对康有为知与行的评价。康有为的生活历来遭到多方指责,在这一点上勿需讳言。康有为一生共有六位妻妾,这在当时的中国社会,其实也不算罕见,但是康有为作为女权主义的呼吁者,在这个方面就要另当别论了。辛亥革命后,康有为却提出“冒万死以保旧俗”,其中要保的一个旧俗就是“纳妾”,康有为虽然有自己的婚约主张,但那是其大同之梦的一部分,放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根本是行不通的,而康有为又不能接受“一夫一妻”制,所以选择保留纳妾制,便成为其中庸的选择了;但这恰恰违背其男女平等的观念;再者,康有为大肆鼓吹的女子独立,在其娶纳的六个妻妾上,也看不出来。对于这些方面,美国著名学者萧公权的分析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康氏本人未尝没有觉察到这些不一致,但他有一解释,盖理论乃是将来的缩影,而实际必须符合目前的境遇。”说穿了,在女权与政治上,康有为的态度倒是一致的,理论上极超越时代,而实际操作却宁愿选择保守主义。当然,也不能因为康有为生活有不一致的一面,就否定得一无是处,康有为在女权上还是做了许多实质性的事,如前面提到的组织不缠足会,在社会影响极大;同时也参与兴办女学,对女子教育的普及发展有重要作用;在教育子女上,很重视其打破封建观念,勉励女儿为女权尽责尽力。

康有为作为那个时代亦新亦旧的一人,他的思想常天游于大同之世界,而双脚却仍立足于新旧之交的大地,这使他的一生充满矛盾,但这一切并不能抹杀其思想上耀眼的光辉,在女子权利运动方面,康有为是思想的斗士,所以当我们回顾百年来女子运动的发展,便不能绕过康有为不谈。而且,康有为并不孤立地谈论女子解放问题,而是将其纳入整个社会变革的范畴来考察,而一以贯之的,是“天赋人权”的平等观念,并对女权的未来予设计,无论其设计的蓝图有着怎样的不足,其敏锐的前瞻性还是会给后人予启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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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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