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怎样设计出来的?
2008年03月13日 11:17南方周末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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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方案:随机选择

走投无路,威尔逊提出第七方案:由全国议会的少数人,不超过15位,不由投票产生,而由抽签产生,单独开会,立即选举,选出之前,不得散会。这种方式,首先可以防止暗中搞鬼,依附性也可以减少。

格里:这样做过于倚重机会。

第八方案:每位选举人选举两人

7月25日,北卡罗来纳代表、天文学家威廉森说:反对由议会选举的意见,越来越强,担心外国收买议员;反对由人民选举,则是担心小邦吃亏。如果每位选举人只能选举一人,出于乡情或地方观念,各邦选举人多半会把票投给本邦的人,行政官多半会落到人口最多的邦。他建议:每人投票选举三个候选人,一人多半出自本邦,另外两人出自其他的邦,这样,大邦小邦都可能产生候选人。

古文诺·莫里斯:喜欢这个主意,改成每人选两个候选人,其中至少一人不是本邦的。

麦迪逊:这个意见极有价值。实际上,这个第二最佳者,很可能就是第一人选。

第二阶段决议:回到原点

7月26日,第二阶段的最后一天,梅森说:每个阶段,一讨论到行政官的产生办法,就成为会议的难点。各种办法,没有一个令人满意。建议回到原点。7邦赞成,3邦反对,1邦不在场;会议同意回到原点:由全国议会选举,任期7年,不得连任。

第三阶段开始

会议从5月25日开始,那时还是晚春;现在到了7月26日,已经进入盛夏。代表们还穿着呢绒燕尾服,每天关在费城独立厅里开会。为了保密,惟恐隔墙有耳,门窗紧闭。会议决定休假10天,让大家回去洗个澡,把衣服换换季。

8月6日,制宪会议开始第三轮辩论。把前面的问题逐一辩论一遍,8月26日,才轮到辩论行政官产生办法。第二阶段的决议,现在变成第10点:联邦行政权单独授予一人。职称为“美利坚联邦总统”;称呼为“阁下”。总统由联邦议会书面投票选举,任期7年,但不得第二次当选,至少年满35岁,是联邦公民,并已在联邦定居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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