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怎样设计出来的?
2008年03月13日 11:17南方周末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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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方案:由议会选举

41岁的格里,毕业于哈佛,先后代表马萨诸塞在《独立宣言》和《联盟条款》上签名,可是最后拒绝在《联邦宪法》上签名。格里反对由议会选举行政官,这样会造成周而复始的相互勾结,议员会从行政官候选人那里得到封官许愿,投票选他,行政官则以继续安插议员或他的心腹作为回报。尤其是到行政官争取连任时,这种交易会更为厉害。设计行政官的主要目的,是要他制约议会,如果由议会选举,行政官欠议会一份情,独立不起来,届时不敢否定议会决议。

第二方案:由人民直接选举

6月1日,威尔逊说:他简直不想把他的想法说出来,因为这种办法或许会被视为幻想甚至妄想;他主张行政官由人民选举。

康涅狄格代表、63岁的谢尔曼坚决反对,他主张应由全国议会选举,而且行政官应绝对依赖议会,因为,行政官的事,就是执行议会的意志。世上若有暴政,就是行政独立于最高立法部门。

弗吉尼亚代表、61岁的梅森赞同威尔逊由人民选举的想法,建议他花点时间,想出一个模式来。

第三方案:划选区,由人民间接选举

6月2日星期六,威尔逊想出他的模式:把各邦分为若干选区,由选民从本选区内选出若干人,担任行政官选举人,在指定时间地点集合,选出全国行政官,选举人不得选举本邦成员。

格里喜欢威尔逊的动议,只是担心:这样做会惊动各邦热衷党派活动的人,给他们一个把柄。这些人总是拉帮结派,轮流把持各邦的权势。他认为,整个社会尚未达到成熟水平,人民还不足以抵制结党营私之徒,或许,各地人民的这种意识还没有觉醒。他主张等待,等到人民更深切地感受到这种必要时再说。

威尔逊的这个动议,当场被多数邦否定,但最后被制宪会议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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