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的勇气:无视中央压力 坚持包产到户
2008年12月18日 09:45中国青年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万里回到合肥,派省农委副主任周曰礼再去作专题调查,商讨对策。几番调查和研究之后,搞出了一份《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再下去征求意见修改。经过几上几下,拿出了一个正式“草案”。这是1977年的冬天。

安徽“省委六条”出台,迅速在省内各地推行,效果颇为显著,农村冬麦的播种率大大高过以往。1978年2月3日,《人民日报》为此发表了长篇通讯《一个省委决定的诞生》,还配发了编者按。邓小平在出访尼泊尔途中,郑重地向当时四川省委负责人推荐了安徽的“省委六条”。

而在北京,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陈永贵看到报纸后,非常生气地说,这六条,条条都是冲着大寨来的!

很快,春节就要到了,陈永贵返回昔阳县,组织大寨联合报道组对安徽的“省委六条”开始了强力反击。

时值1978年早春,这是中国历史上极其特殊的年份,北京、安徽、山西,这个中国版图上的三角点,围绕着中国农村的发展问题,开始了一场力量悬殊的政治大角逐。但是,发人深思的是,最离经叛道的、势力最为弱小的一方,却渐渐占据了上风,并且由此引发了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大变革。

1985年8月28日,邓小平在接见津巴布韦政府总理穆加贝时说:“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农村改革已经见效了,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有了农村改革的经验,现在我们转到城市经济改革。”

30年后,当我们试图再现这场历史正剧之前,有必要对此前的中国农村制度变革做一简要回顾。

二、历史

从上世纪40年代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在自己的根据地开始了土改运动,将高度集中的土地分配给了农民耕种,并以此获得了中国农民的热情拥戴,也因此让感恩戴德的农家子弟,义无反顾地上前线打天下,并终于在1949年打下了江山。随后,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国陆续铺开。80%的无地、少地的贫雇农得到了土地,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积极性,购买牲畜,添置农具,兴修水利,促进了生产力的极大发展。“翻身不忘共产党,幸福全靠毛主席”,这一朴素的信念让中国农民在随后近30年的折腾中,即便处在极度的赤贫中,也没有根本动摇跟党走的决心。

1953年,全国开始互助合作运动,但绝大部分是私有基础上的互助组和初级社。到1956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了3855亿斤,人均占有620斤,比1949年的418斤提高202斤,这是全国农业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

从1955年下半年开始,毛泽东提出了批判农村“小脚女人”的右倾思想,提出要加快发展合作化。七届六中全会结束后一年时间,中国农村就基本全面实现了“合作化”,而在此前只有14%的农户入社。从1953年起计划15年完成的事情,3年时间就完成了。1957年全国基本实现了从初级社到高级社的转化。到1958年当年,就全面实现了公社化。在这一制度下,农民刚刚分到的土地、耕牛、大农具全部收归公有,生产力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严重破坏。公社化3年,正是中国20世纪下半叶最惨重的大饥荒之年。

1961年,面对饿殍遍野的广大乡村,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在全省实验推行包产到队、到户的责任田,毛泽东含糊地批准他进行实验,这使得安徽的粮食迅速增产,并有余粮支援河南、江苏等地。但随即毛泽东严厉批判了安徽的做法,曾希圣因此被撤职。在此前后,浙江、山东等地,也有小规模的包产到户的尝试,最终都无疾而终,所有参与其中的干部,全部被整肃,无一幸免。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时任国家主席刘少奇其中一大罪状就是推行了“三自一包”和“四大自由”(“三自一包”——自由市场、自留地、自负盈亏、包产到户;“四大自由”——雇工、贸易、借贷、租地不加限制)。自此,“包产到户”犹如强力炸弹,谁碰谁将被炸得粉身碎骨。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的那场大饥荒之后,中国共产党人痛定思痛,毛泽东亲自主持,由刘少奇、田家英等参与起草,中央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农业六十条”,规定人民公社“三级所有、(生产)队为基础”,允许农民经营自留地,承认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显然,这是从激进的人民公社制度回调到了高级社时代,但毛泽东始终认为,这只不过是权宜之计。他在内心所期待的乌托邦式的理想国绝不容小农经济肆意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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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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