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7月,毛泽东在中南海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谈所谓“共同舰队”问题。接见前,毛泽东要我们准备录音。那个时候技术条件很差,公开摆一架录音机,庞然大物,不甚妥当,于是就找来一个微型录音机。这个录音机的受话器外观像一个手表,使用的时候,把这个“手表”戴在翻译赵仲元的手腕上,另有一根线接着揣在他怀里的钢丝录音机。
这次谈话时间很长,而那个录音机录一个小时就要更换一次录音钢丝。很快,一小时过去了,但谈话继续进行,录音钢丝无法更换,录音没有成功。毛泽东很不满意,赵仲元因为怀里的录音机发热,烫得肚皮疼,却也只能忍耐着。这是一次“秘密录音”,一次不成功的录音。
从1958年11月开始,毛泽东外出时,对毛泽东在外地的一些重要讲话,或同一些地方的负责同志的重要谈话,以及同一些外宾的谈话,也进行了录音(毛泽东同个别同志的谈话没有录过音)。所有录音带和根据录音整理出来的记录稿,都保存在原机要室,一般不外借,个别因工作需要借阅的,须经我批准,如向《毛泽东选集》编委会提供毛泽东讲话的部分录音稿,就是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的。
1959年11月,毛泽东在杭州召开中央工作会议(我没有参加这次会),会上毛泽东谈到国际关系时,他关照参加会议的同志不要做记录,这时胡乔木说还有录音呢!毛泽东就很生气地说:“谁叫录音的?以后谁再录音就开除谁的党籍!”对毛泽东的批评,我专门召开了厅务会议原原本本地进行了传达。这以后,对会议录音我更谨慎。
1960年4月,我陪毛泽东外出巡视,直到6月下旬,上海会议(就是毛泽东作《十年总结》讲话的那次会议)结束后才回到北京。在这次外出期间,毛泽东多次接见外宾,被接见的客人分别来自亚、非、拉美、东欧、西欧,遍及全球;客人的身份从民间团体、社会知名人士到政府首脑和共产党的领袖;接见的地点有时安排在毛泽东临时下榻的地方,有时安排在他乘坐的专列上。这几次谈话都录了音,当然是经毛泽东事先同意的。
1961年4月,我正在河北省徐水宣讲《人民公社六十条》,突接龚子荣电话,说毛泽东追查录音问题,要我立即回京。我回到北京以后,才知道毛泽东在长沙准备接见外宾时发现要录音,生了气。我在向小平、彭真同志说明情况的同时,一方面向毛泽东作书面检讨,承担责任,说在录音问题上疏于检查,请求处分;另一方面责成机要室的同志抓紧组织力量,选择最重要的录音尽快转化为文字记录,然后把所有的录音带清点登记销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