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成立经过:原址是英国兵营
2007年09月19日 09:06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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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4月,毛泽东主席强调指出,各级公安部门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

关于公安部的机构和人事配备,在公安部成立后,随着业务的发展,作了多次调整。1952年4月,杨奇清调任中南公安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任命徐子荣、陈龙为公安部副部长。1954年6月,各大行政区撤销后,一些主要领导干部调到公安部作领导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又任命杨奇清、许建国、汪金祥、周兴、王昭为公安部副部长。这一期间或稍后担任或兼任公安部副部长的还有王近山、汪东兴、梁国斌、李天焕。

公安部办公厅,是从华北公安部办公室扩充建立的。设办公厅主任、副主任,下设秘书处、研究室、机要处、编译处、警卫处、行政处,外设印刷厂。办公厅主任徐子荣、副主任刘复之、李国章。徐子荣担任公安部副部长后,由刘复之任主任、副主任先后有席国光、王仲方、尹肇之、任岳、稽直、关子展、季宗权。秘书处处长潘启哲(后为王仲方),研究室副主任王仲方、机要处处长张万、警卫处处长丁美玉,编译处处长姚艮、行政处处长宋德贵。印刷厂厂长张福年。

为了补充公安部建立所需人员,先后从华北补训兵团、华北军政大学、华北革命大学、苏南公学以及各地的党委系统,协调了大批骨干力量和青年知识分子,为公安部的干部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批当年的青年干部,已成为公安部一代又一代的领导骨干。

为了培养训练公安干部,从中央到地方都重视和加强了公安学校建设。1950年1月11日经政务院批准,在原华北公安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中央公安干部学校,由罗瑞卿部长兼任校长。省以上公安机关共建立公安干部学校50所。各级公安机关在中共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这些公安学校的作用,吸收训练青年知识分子,为发展壮大公安队伍培养了大批新生力量,也为后来公安院校的建立与发展打下了基础。

随着全国公安体制的统一,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也于1950年3月召开第一次铁路公安会议,统一全国铁路公安体制,铁道部设公安局,铁路局设公安处,铁路分局设公安分处,铁路地区设公安段,三等以上车站设公安派出所、分驻所。交通、民航系统先后建立了保卫组织。1951年以后,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的公安机构也逐步建立起来。

在建设人民公安机关的同时,组建了人民公安部队。1949年8月,中央军委公安部成立后,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就批准建立人民公安部队。随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期间,制订了《整顿各级人民武装的方案》,对公安部队的建设、编制、指挥等作出具体规定。1950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了《关于成立公安部队领导机构的电令》,任命罗瑞卿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程世才为副司令员,李天焕为副政委,吴烈为参谋长,熊伯涛为副参谋长,欧阳钦为政治部主任,李逸民为政治部副主任。

人民公安部队建立后,即投入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完成了维持战地和后方治安,监视敌机,押运物资,保护交通运输安全,清剿匪特,防空护路,警备城市,纠察执法,运送俘虏等方面的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此后,这支武装部队的体制、名称有过多次变动和调整,发展演变为今天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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