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成立经过:原址是英国兵营
2007年09月19日 09:06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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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宣告正式开始办公,启用印信。

11月5日,罗瑞卿亲自主持召开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成立大会。到会科员以上干部300余人(全部共有干部486人)。罗瑞卿部长在会上讲话,在分析了当前胜利形势后,号召全体干部安心工作,以完成保卫国家政权、保卫人民为重任,并强调提出公安干部要树立艰苦奋斗、埋头苦干,实事求是,联系群众的作风,努力学习,精通业务。

从公安部成立历史来看,公安部成立纪念日是定在1949年7月6日军委公安部成立,还是定为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之日,还是定为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宣告正式开始办公、启用印信之日,还是定在1949年11月5日公安部成立大会?我以为可以定在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正式办公、启用印信之日,即1949年11月1日。定在11月5日公安部成立大会也是可以的。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早在军委公安部成立时,罗瑞卿即报告军委,公安部机构确定设六局一厅。即政治保卫局、经济保卫局、治安行政局、边防保卫局、武装保卫局、人事局和办公厅。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成立后,罗瑞卿向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报告,再次确定公安部内机构设六局一厅:政治保卫局(一局)、经济保卫局(二局)、治安行政局(三局)、边防保卫局(四局)、武装保卫局(五局)、人事局(六局)和办公厅。另外有公安干部学校,新生公学和一个监狱。

经中央军委批准,从军队抽调军级政治干部到公安部任各厅、局领导职务:徐子荣任办公厅主任兼人事局局长,雷荣天任经济保卫局局长,卓雄任治安行政局局长,蔡顺礼任武装保卫局局长,邓少东任边防保卫局局长。政治保卫局局长由杨奇清副部长兼任。为加强公安部内集体领导,经中央批准,公安部建立了党委制,罗瑞卿、杨奇清、许建国、雷荣天、蔡顺礼、卓雄、徐子荣等人为党委委员,罗瑞卿、杨奇清为正副书记。1950年1月3日,遵照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及政府机关建立党组的决定,公安部党委改为党组,由罗瑞卿、杨奇清、徐子荣、卓雄、雷荣天、邓少东、蔡顺礼组成,罗瑞卿任党组书记。

为了研究和解决公安部的组织和今后工作问题,经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批准,1949年10月15日至11月1日,罗瑞卿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全国公安高级干部会议(后来称为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会议分析了国内外敌情的严重情况,确定公安机关的总任务是:“完全学会和敌人作隐蔽斗争,特别是同国际特务作斗争,镇压国内外敌人的一切捣乱和破坏,建立革命秩序,保卫国防,保卫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会议期间,毛泽东、周恩来、董必武等中央领导同志接见了与会人员并分别作了重要指示,朱德在会上作了报告。10月30日,周恩来在接见与会人员时说:“军队与保卫部门是政权的主要的两个支柱。你们是国家安危,系于一半。国家安危你们担负了一半的责任,军队是备而不用的,你们是天天要用的。”

在此次会议上,研究并经中央批准,统一设置全国各级公安部门的组织机构。大区称公安部,设部长、副部长,下设政治保卫处、经济保卫处、治安行政处、人事处、财务处和办公室、公安干部学校,共五处一室、一校。当时全国有六个大区,各大区的公安部长为:西北李启明、西南周兴、华东暂为潘汉年兼、华中卜盛光、华南谭政文、东北汪金祥。中央直辖市称公安局、设局长、副局长,下设政治保卫、治安、人事、行政五个处、一个办公室、一个公安学校。北京局长罗瑞卿(兼),天津许建国,上海李士英、杨帆,南京陈龙。省称公安厅,有厅长、副厅长,下设秘书处、政治保卫处、经济保卫处,治安行政处和公安干部学校等。

这次会议还研究讨论并经中央批准:各级公安部门均实行党组制,公安部门党组受同级政府党组领导,把党的决定通过党组,变成政府的决定。各级公安部门要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同时在方针政策业务上又接受上级公安部门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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