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和江青的神秘婚宴(组图)
2007年08月07日 09:32光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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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和江青的“约法三章”,既不是由毛泽东提出,也不是由江青提出,却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约法三章”的版本也很多,“约法三章”的内容也互有出入。

一、毛、贺的夫妇关系尚存在,而没有正式解除时,江青同志不能以毛泽东夫人自居;

二、江青同志负责照料毛泽东同志的生活起居与健康,今后谁也无权向党中央提出类似的要求;

三、江青同志只管毛泽东的私人生活与事务,二十年内禁止在党内担任任何职务,并不得干预过问党内人事及参加政治生活。

蒋、宋的“约法三章”和毛、江的“约法三章”,不约而同都提到了婚后夫人的政治生活问题:宋美龄主动提出,她不担任政府公职,只担负蒋介石的秘书及外事方面的工作,她这么说,后来也这么做;江青则不同,由政治局对她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二十年内不许她问政。这不同的“约法”,当然由于宋、江两人的身世、阅历、背景全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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