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峰会中国姿态:出资谨慎 援助恰当
2008年11月14日 16:212008年11月11日 】 【打印共有评论0

11月15日全球峰会即将来临之际,各方力量正在聚集,关于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不同主张也逐渐明朗。

7日,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这“金砖四国”在巴西圣保罗举行首次财政部长会议,明确提出应当在国际金融领域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各方能否如愿?中国应以怎样的姿态参与全球峰会?多位学者对记者表示:“关键要改变美国在IMF一国独大的局面。”而在出资参与国际援助问题上,中国应谨防成了“冤大头”。

谨防成为“冤大头”

由于中国拥有近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且银行资本充足,包括法国、英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因此敦促中国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作更多贡献。

对此,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博士后工作站的李建军认为,此次危机是欧美各国领导下的国际经济秩序缺失造成的,并非中国的责任,中国没有承担危机救助的义务。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作为头号经济强国的美国也没有承担这种义务。但他认为这是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的一次很好的实践机会。

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常务理事景学成指出,中国应抓住主动地位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但要讲究四条原则:权责对等,包括提高国际规定的制定权和援助资金使用决定权等;风险可控,防止出资“打水漂”;恰当分担,根据我们自身经济实力适当承担应有责任;适度回报,不能搞无偿援助。

李建军对此表示赞同,并提出在具体策略上,应首先就危机救助达成某些框架协议,使所谓的救助能够有据可依,不能做冤大头。其次,应就如何救助拿出具体的建议,比如基金应如何分配,分配的时间表,资金流向的监督等。更重要的是,权利的落脚点在哪里?比如,基金管理的权力分配等。

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曹红辉同时指出,中国的出资一方面要符合自身和周边地区利益,有利于增强中国的话语权,同时也要将援助与其它结合起来,比如该国的市场开放,该国放松资源投资的限制等,“总的原则是互利互惠”。

曹红辉指出,国际金融体系要避免在原来老的框框中打转转,目前最关键最现实的是建立新的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替代巴塞尔协议的监管。他建议可以考虑在新加坡这样的地方建立新的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定期举行国际会议,协调国际金融监管,建立对离岸金融活动、对冲基金等跨境资本的监管机制。

“欧盟框架”任重道远

在7日举行的欧盟峰会上,欧盟成员国领导人推出了全球金融体系改革“蓝图”。

“监管不留‘死角’;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和问责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建立预警系统;扩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职能和资金规模。”这是欧盟此次提出的四点主张。

同时,欧盟还提出五项优先内容,即加强全面监管;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金融行业行为守则以控制冒险行为;严管信用评级机构;重新审视会计准则并促进趋同。

对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资深人士指出,上述内容只是一个框架性、原则性的东西。“问题的关键是接下来的一些细节安排,比如会计准则如何修订,新的监管体系如何建立等”。

曹红辉也表示,“这些目标是宏伟的,值得讨论,但短期内不太可能实现。

亚洲国家可以对此积极应对和配合。”

不过,首先提出一个框架性的改革蓝图也许是必要的。“这是一项应急性回应,是坚定迈出改革的第一步。”李建军指出。

当然,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改变美国在IMF中一国独大的局面。目前美国拥有IMF17.09%的特别提款权,以及16.77%的表决权。这意味着美国实际上具有在重大事项上的“一票否决权”。

冤大头   援助   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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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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