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弊案一审宣判 14被告均缺席 扁夫妇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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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台北9月11日电 (记者孙立极、郑固固)今天下午4时,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家庭弊案。陈水扁及其妻吴淑珍均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被科罚金2亿、3亿元新台币,其子媳陈致中、黄睿靓分别被判刑2年6月、1年8月,并分别被科罚金1.5亿、2亿元新台币。
陈水扁家庭所涉“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四案,于去年12月被起诉,今年5月“特侦组”再追加起诉陈水扁夫妇向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索贿,以及前101董事长陈敏熏行贿图取得大华证券董事长一职。
四案共有14名被告,今天都没有出庭听判。其它宣判如下,吴淑珍哥哥吴景茂及其妻陈俊英所涉洗钱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各罚金300万元。“总统府”前秘书长马永成所涉侵占公有财物、伪造文书等三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总统府”办公室前主任林德训所涉侵占公有财物、伪造文书等四罪成立,判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总统府”前出纳陈镇慧涉洗钱、伪造文书、侵占公有财物等五罪成立,因转作污点证人,被判免刑。吴淑珍大学同学蔡美利因重病停审,号称“吴淑珍特助”的蔡铭杰被判2年,缓刑5年;其弟蔡铭哲所涉贪污、钱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缓刑5年,罚金300万元。原新竹科技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贪污罪成立,被判 6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洗钱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据介绍,四案判决书多达1200多页。台北地院发出的新闻稿就多达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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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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