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表示扁案收到判决再决定是否上诉
2009年09月11日 16:56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家4大案今天一审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王文德指出,检方将待收到判决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特侦组主任陈云南也表示,等到收到判决书,详细研读后,再决定是否回应。

法界人士表示,依“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凡被告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案件,纵使被告放弃上诉,承审法官还得依职权,主动为被告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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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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