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词:
马英九特别费案 台北地检署提五点理由上诉
2007年08月18日 06:02人民网投票数: 顶一下  【
相关标签

台海网8月18日讯,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地院判马英九无罪,同案被告余文判刑两年零四个月。台北地检署昨天决定提出上诉,并列举了五项上诉理由。

台北地检署的上诉理由指出,对法官指摘检察官任意以司法权介入查帐,检察官从事“侦查”、“诉追”、“执行”职务,行使职权目的在达成刑事司法任务,当属广义的司法权之一。另外,检方因告诉、告发或自首知有犯罪嫌疑者,依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项规定,应即开始侦查。

上诉理由指出,法院行使审判权应受刑事诉讼法第268条不告不理及刑事诉讼有关检、审分立原则的限制,检察官何时行使侦查权、侦查权如何发动,属检方职权,法官无庸置论。

同时,一审法官指摘检察官任意以司法权介入查帐,无异法官指导介入侦查权行使,容系法官个人缺乏侦查实务所致,有违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并与刑事不告不理原则不符,自失公平客观立场。

第二点上诉理由是,一审论述特别费性质、内涵、用途等,立论前后矛盾,实违论理及经验法则。

第三点上诉理由为证人吴丽洳笔录部分,一审认为侦讯笔录与证人证述内容不符,且有断章取义之处,认为无证据能力,纯属审判者个人主观看法,且失之速断。

第四点上诉理由是,一审认为马英九主观上没有犯罪意图,并无说服力,且与经验与论理法则有违。

第五点上诉理由为一审论述特别费历史沿革,引据宋代“公使钱”部分,宋代公使钱充其量仅为历史,且以古代历史论述今天的特别费,引据失当。

“特别费案”相关报道:

检方决定上诉 马阵营称尊重 律师质疑

台检方决定就特别费案上诉 马英九"保持平常心"

侯宽仁要求马英九为笔录争议道歉 称不排除提告

台北检方是否对马英九案提起上诉仍不明朗

马英九一审无罪 判决思路可能延至陈水扁案

绿营撂下重话狂挖弊案 预告要置马英九于死地

特别费争议国民党盼“检察总长”做出统一见解

国际媒体认为马英九无罪有助马“总统”选情

范振宗大骂侯宽仁 起诉马英九是“扰乱社会治安”

相关评论:

王义伟:马英九无罪说明什么

马英九无罪日 民进党抓狂时

   编辑: 周恒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标签:

    (*添加多个标签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