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陈水扁
2009年09月13日 11:59中国新闻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在大陆某门户网站上,陈水扁遭起诉的消息宣布才两个小时,就有逾七百名网民留言。

然而在扁案跌宕起伏的剧情里面,执法者并非唯一的主角。这应当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包括台湾整个司法体系,政治力量,民间力量,当然,还有陈水扁。

尽管离故事落幕时日尚难预料,但我们很确定,台湾和台湾民众都已经继续前进了。而陈水扁这个名字将留在台湾政治的耻辱柱上。

2008年12月15日,海峡两岸恢复“大三通”。

较量 陈水扁与司法的战争

自陈水扁竞选“总统”的那一天起,围绕扁家族及其亲信的涉案,明里暗里的司法和政治斗争一直在持续。起诉,只是新一轮攻防的开始

★ 本刊特约撰稿/刘若南

陈水扁又重出江湖。

8月12日下午3时1刻,特侦组的新闻记者会一如预期,宣布了将陈水扁等14人提交法院起诉的消息。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此前一晚,特侦组灯火通明,检察官赶写起诉书至凌晨才陆续返家,而“检察总长”陈聪明在12日上午还亲往特侦组,为侦结前的最后两个问题做定论。

长达200余页的起诉书痛批陈水扁“犯罪后之态度不佳,贵为‘总统’之尊,非但无法为民表率,甚至贪渎丑闻,流传国际,犯罪所生之损害深重。”并请法院“审酌其辜负国民付托之程度,依其宣誓誓词,给予最严厉之制裁,并请依贪污治罪条例第17条规定宣告褫夺公权。”很多人还记住了起诉书中的经典语句,那是一个颇具文学色彩的论断,用以形容陈水扁“透过复杂手续洗钱至境外”的手段:“虽难称空前绝后,恐亦冠绝海内外。”

而起诉书的效应尚未充分展开,就有法院宣布当庭将陈水扁无保释放的消息传出。争议是必不可免的,特侦组旋即提出抗告。陈水扁走出囚室,对这场官司将会产生何种影响,现在恐怕无人能说得清。

两个最有价值证人

12月15日上午,被无保释放的陈水扁来到他的办公室。被关押32天后,他仍然坚持自己无罪。他的辩护策略是,将“国务机要费”案和马英九的特别费案相提并论,并把有关海外洗钱嫌案的种种都推到吴淑珍身上,而吴淑珍则以那些款项是政治献金而非受贿款为自己开脱。更进一步,他们把自己的涉案归结为国民党的政治迫害。

被起诉的14人中,除了陈水扁和吴淑珍外,还有扁子陈致中和他的妻子黄睿靓,加上吴景茂(吴淑珍的哥哥)、陈俊英夫妇,扁家族共有6人被移送法办。

另有吴淑珍友人蔡美利和胞弟蔡铭哲、蔡铭杰等3人一道被列为被告。据起诉书及台湾媒体报道,扁案进展至此,最有价值的被告为蔡铭哲。蔡铭哲堪称洗钱嫌案的最大操盘手,作为吴淑珍助理,他是前玉山官邸(“总统”官邸)无障碍设施的监工和起造者。官邸内一间能藏放大笔现金的仓库,据说就是他有意设计,以应付扁家源源不绝的“进贡”现金。因性情沉默,话语不多,特侦组侦办过程中颇费周折,但在50天的羁押之后(10月2日——11月21日),蔡铭哲同意将上亿元不法所得汇回国内争取减刑,法院亦许他以300万元交保。

另一关键被告吴景茂,虽为扁妻舅,但在特侦组的强大攻势下,亦供称吴淑珍教他处理钱财时,要小额提存,再辗转买美金,对检方厘清扁家理财手法甚为有利。

另外被起诉的5人,有4人是陈水扁的亲信:原陈水扁出纳陈镇慧、陈水扁办公室前主任林德训、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另有一人为涉嫌行贿企业主——力拓营造董事长郭铨庆。

此前吴淑珍在接受侦讯时,称郭铨庆送予的1亿元新台币(1元人民币约合4余元新台币)是政治献金,特侦组对这一说法并未认可。起诉书指称,在南港展览馆案中,前“内政部部长”余政宪将圈定的评审委员资料经由蔡铭哲转交给郭铨庆,使郭铨庆顺利得标。郭铨庆和余政宪等人的供词可相互印证,因郭铨庆给予吴淑珍的款项和工程得标具有对价关系,所以被认定为行贿。余政宪因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得到任何好处,且配合检方,因此成为污点证人,此轮未被起诉。郭铨庆则被检方依“证人保护法”,请求法院减轻或免除其刑。

至于蔡铭杰、马永成等人,也因态度良好、配合调查而被检方声请从轻或减轻处罚。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特侦组的办案策略,包括以免除起诉为交易,将涉扁案者转变为污点证人,或以司法压力与从轻量刑之诱饵,迫使涉案者交代犯行。

“收押陈水扁以后,其他涉案人的心防就能够解除,特侦组事实上是采取个个击破的方式。”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吕学樟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特侦组非常用心地找出了他们犯罪的事实资料,这有利于将来法官的审判和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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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若南   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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