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小学生卖淫案”折射城市边缘家庭生活史
2009年07月30日 16:13三联生活周刊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非常奇怪的是,尽管房间狭小,后来被警方指出是妓女的陈艳没被发现,因此也就没被带走。日后警方的解释是,陈艳和妹妹刘娜在父母操纵下换了衣服,又躲藏在大床上,就“逃脱了当晚被抓的命运”。这就成为事后大家反复强调的“换衣”故事。

刚满16岁的陈艳和两个最小的弟妹当时在大床上待着,陈艳茫然地等待着,不知道被抓的父母和妹妹们什么时候能回来,她一夜没睡觉,把两个小孩子哄睡后,开始熬了一锅稀饭。

张安芬和全家人被带到王家桥派出所分开讯问,反复问她孩子是不是在卖淫。“都还是小学生,卖什么淫啊?”张安芬说,从小跟着她的两个女儿从来没在外面过夜。我能保证她们的清白,可还是没有用,两个女儿被分别铐在不同的房间讯问。对于所有人来说,那个不眠之夜的所有事情历历在目:张安芬记得自己怎么被铐了一夜,怎么被一个陌生的女警察辱骂和打嘴巴,说“这样的人死一个少一个”;怎么熬到了天亮警察说抓错了,把她们放出来。

张安芬说,她就是忍不住这口气,两个还是小学生的女儿怎么可能去卖淫?加上老普受伤,自己和丈夫也有一些轻伤,所以想找警察去说理。18日就带全家去检查,尤其是两个女儿的身体检查,结果出她意料之外,自己的大女儿刘娜被检查出来不是处女,她当时就问,这是怎么回事?刘娜边哭边回忆,她在西双版纳的时候学骑自行车,有次摔破了,疼了一周多。

因为特别看重两个女儿的清白身份,“我想她们被误会当了妓女,以后怎么做人啊,连学校都不能再去上”。张安芬随即又安排了一次体检,叫小女儿刘婷代替女儿刘娜去做了体检,开具了两个女儿都是处女的报告。她一再声称,不是为欺骗警方而开具的证明。

这次替检和前次检查,都是在法医院进行的,事后也正是法医向警方陈述,两次来做检查的人是同一名字,却不是同一个人。结果证明,这次的检查是一次灾难,既成为张安芬欺骗警方的证据,就是日后名声大振的“假处女”事件;也因为此,警方加大了检查力度,成为事后找出陈艳的开端。

一个边缘家庭的城市生活

这是一个没有统一户口的住在城市边缘地带的家庭,也难怪无论是警方还是媒体,开始都不能详细描绘出刘仕华和张安芬的家庭成员的情况。

张安芬和两个女儿的户口都在云南昭通,她只是逃出原来的家,到现在都没有和丈夫离婚,一直带着女儿到昆明各个工地打工,2005年认识了从贵州来昆明打工的刘仕华。之前不是没人想和张安芬一起过日子,但“他们都不能接受我的两个女儿,刘仕华人好,告诉我,他早年蹲过监狱,被抓的时候老婆和人走了,想找个实在的女人过日子。他喜欢我,说只要把两个姑娘盘大了,她们就会有活路,并且保证一定会让她们读书”。这成为张安芬接受刘仕华的主要原因。

这几天,因为刘仕华已被抓,张安芬的老母亲从昭通赶来照顾她,缠着头的老人对家里的灾难无计可施,她只是对我说,“刘仕华是好人,对张安芬的两个女儿和自己女儿一样好”。

刘仕华没有避讳告诉张安芬,他年轻时候因为偷过一匹马被判刑,出来后老婆和人跑了,只剩下一个女儿在老家和自己的父亲过日子,“陈艳是她到昆明后给自己起的名字,她原来叫刘文毕”。

两人一起过起了日子,不久又添了孩子,所以张安芬也把两个女儿送到了刘仕华的贵州老家,和刘文毕她们祖孙一起过,因为在那边上学费用低廉,比昆明便宜2/3。“他们家离毕节县城还有七八十公里,一路上全是山,房子没形,破的样子连我都吓了一跳。”张安芬家里也是穷人,可是,她母亲到毕节看她的时候,她还是没敢让母亲去参观她未来的家,“实在太破了”。

他俩的想法是,好好在城市里挣钱,等有了积蓄,回贵州山里老家盖幢大而好的房子,然后种地谋生。刘仕华总是对张安芬说,他会在大山里,给她和她的两个女儿安一个真正的家的。

刘家没有什么劳动力,地倒是很多,刘仕华的两个弟弟也在外打工,留在家里的女儿刘文毕,和已经改姓的刘娜、刘婷三个很快玩耍在了一起,年纪相近的小姑娘们在贵州老家唯一的遗憾就是吃得不好,常年只吃玉米。不过只有半年时间,在爷爷去世后,小姑娘们一起被接了出来。

至今,刘婷对于“陈艳”姐姐毫无怨恨,“她是我姐姐嘛”,对于由她引起的这场家庭灾难,也平静地忍受着。

不过想有积蓄也难,刘仕华四处找最小的土方工程来做,一般是总价1万元的小工程,要先垫钱给工人,再领到钱,除去成本,每次也就一两千元的收入。为了少开支,张安芬也得下工地,家中始终没有超过5000元的积蓄,张安芬穷到生孩子的时候连医院都去不起。我问她孩子在哪里生的,她脸一红,很害羞地说,就在自己家里,是母亲从老家赶来帮忙接生的——这样的贫困还是让我震动。

她和刘仕华没觉得在家生孩子有什么危险,他们一直没法领结婚证,可是母亲在她生育的时候到来,就表示家族对这婚姻的认可。

她们没有什么有用的熟人,没有可以咨询的社会关系,发生了3月16日晚上的事情,夫妻俩只是抱头痛哭,“想今后两个女儿没办法做人了,结果后来想起来,当时在市场上捡到过一个律师散发的名片”。

许兴华律师是最早接触到刘仕华一家的外人,在他看来,还刘娜、刘婷清白的案子并不难,“她们确实是被误抓,刘家人受了伤,感到委屈是正常的,而且还连累了普恩富”。他带着刘家几次去昆明公安局五华分局协商索赔,“警方还是承认自己存在执法粗暴的情况的,也愿意赔偿医药费用误工费用等1万多元,可是双方在要不要付出名誉损失费上意见很不一样”。

许律师还记得有一次去协商的时候,几乎已经要谈成了,可是张安芬的一项给两个女儿重新找学校的要求对方没同意。公安局的人认为,上学是两个孩子自愿的事情,出事后两个女儿不愿上学责任不在他们,“那次谈判又不欢而散”。

陈艳的存在,张安芬所开具的假医学证明,这两件至关重要的事情,许兴华并不知情。后者原因可想而知,而前者,张安芬的解释是:“索赔的事情和陈艳无关,所以我们就没和他提及这件事情。”

许律师也始终只是代表张安芬、刘仕华、刘娜和刘婷在和公安部门交涉。张安芬解释说为什么不接受警方提出1万多元的赔偿。“光是给普恩富治疗就用了几千元,我们剩不下什么了,而且当时还说我们打伤了联防队员,收了我们3000元钱。”这件事让她耿耿于怀,当天被放出来时候,一个联防队员说自己眼睛被她打伤了,要求赔偿,张安芬从弟弟那里借来了钱才算了事。

对于终年生活在贫困线上的一家人而言,究竟几万元才是合适数目,他们并没有一个准确的预期。

就在这时,当地媒体介入,使这件事情陡然成为社会公共事件,改变了进程。这使许兴华很意外,张安芬解释,她们觉得许律师争来争去不起作用。“刘仕华有一天看报纸,我不认字,平时都是他读报纸给我听,听到一个很小的事情,政府部门都出来赔礼道歉,我就想,我们受这么大委屈,咋还不找报社呢?”于是,她按照报社上提供的电话,找到了当地这家报纸。

报纸迅速派了记者,在下一次和公安局的谈判中,该记者冒充是刘的表亲,张安芬要求更多的赔款,主要是给两姐妹的精神损失费,她觉得“那是一辈子的事情,一人6万元不算多”,而公安部门则觉得这是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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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海彤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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