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男"狂殴公交司机续:赔偿1.5万元了事(图)
2009年09月09日 14:36半岛网-济南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事发后,母子俩滴水未进。

陈长礼 谢永亮 摄

“开好车的一定都是好人吗?”在电影《天下无贼》里,刘德华扮演的窃贼开着偷来的宝马车,如此调侃保安。

近年来,跟“宝马车”有关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4月14日,烟台“宝马男”狂殴富康车司机;5月8日,成都海归“宝马男”暴打交警;8月11日,在宁波高速路上,一“宝马男”叫嚣着要用500万元摆平交警……宝马车几乎被妖魔化。

9月7日,杭州“宝马男”暴打济南公交车司机一事经本报报道后,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8日,记者了解到,“宝马男”向受伤的公交车司机赔偿了1.5万元,这场风波告一段落。

伤者事发后滴水未进

9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济南市中医医院,被打的公交车司机吕慧鑫已经住院。

吕慧鑫情绪低落,他仍然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被人暴打。吕慧鑫的母亲在一旁陪护,看在眼里,疼在心上。

吕慧鑫的母亲告诉记者,出事后,她和儿子滴水未进,心情很不好。

赔偿1.5万元,互不追究

吕慧鑫的母亲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泉城路派出所协调当事双方进行了处理。

8日上午,她来到泉城路派出所,见到了打她儿子的宝马车司机,对方赔偿了1.5万元现金。

民警给她出具了一份《治安调解协议书》复印件。记者看到,协议书上写道:9月7日上午10点,一辆66路公交车与一辆宝马车发生事故,后双方发生纠纷,宝马车司机将公交车司机打伤。经调解,由宝马车司机赔偿公交车司机1.5万元,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吕慧鑫的母亲告诉记者:“我看了看他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他和我儿子是同一年生的,只是比我儿子晚三天。他俩年龄都不大,我不希望此事对他有太大的影响,但他该负的责任必须负。毕竟,他已经长大成人了,不应该意气用事。”

随后,她和宝马车司机各自离开了派出所。

“宝马车太贵,我们修不起”

吕慧鑫的母亲说,她和家人之所以接受调解,并承诺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是因为她觉得儿子以后还要在济南开公交车,不想惹什么麻烦。而打人一方是外地人,可以一走了之。

被打一事处理了,但交通事故还未处理,吕慧鑫的父母对此很担心。“对方的宝马车很贵,如果要我们给他修车,那对我们太不利了。交警让我们明天上午去事故科,看看处理结果,我们相信交警会秉公处理。”

女“车主”现身道歉

吕慧鑫的母亲表示,刘某虽然是宝马车司机,但不是车主,车主是一位杭州籍女士。

8日上午在派出所接受调解时,一名女子也去了派出所,声称宝马车是她的,7日上午被朋友借走了。女“车主”当着她的面说:“对不起,我向你赔礼道歉了。”

“我们怀疑她不是车主,但我们不想深究。我们感到不满的是,打人的刘某没有向我们道歉,也没有到医院来看望我儿子。”

读者热议“宝马男”

9月8日,本报《杭州“宝马男”济南街头撒野》一文见报后,被新华网、新浪网、青岛新闻网、杭州网等网站转载,引起读者极大的反响。

一叫“伴月亭”的网友恨铁不成钢地说:“杭州宝马车走出杭州了,已在济南街头撒野了。”

也有很多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一名淄博的读者说,看了《杭州“宝马男”济南街头撒野》一文后很愤慨,这种事件影响极坏,建议严肃处理,他将关注后续追踪报道。

一名济南的读者分析道:“一提起宝马车司机怎么怎么了,就有人说我们有仇富心理,但是,大家怎么不反思一下,为什么一些‘宝马男’这么‘飙’呢?”

读者王女士说:“不管开什么车,都不要张牙舞爪,不要一遇事就有‘路怒症’。有事说事,何必动粗?在这些事件里,‘宝马男’们虽然逞了一时之快,但代价也是惨重的,希望他们能吸取教训,不要把宝马车给妖魔化了。在法律、道德和人性的面前,开宝马车和骑自行车是平等的,我们既不应该仇富,也不应该笑贫。”

(记者 黄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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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智义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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