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洗浴中心莫名“蒸发” 上百客户无处退款
2009年10月10日 00:32海力网-半岛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洗浴中心黄金周“蒸发”

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

律师认为出租方应担责

9日上午,沙河口区工商分局星海工商所来了两批投诉“新银泉洗浴中心”的市民,他们反映洗浴中心提前毁约,却无法办理退款业务。节日期间,西岗区工商分局白云工商所也接待了多位市民的投诉,反映天源山庄小区“天源浴池”类似问题。此类“约定消费”纠纷层出不穷,到底该如何规避?

1.事件:洗浴中心“卷款失踪”,上百客户无处退款

10月2日,读者范女士向记者反映说,位于数码广场附近的“新银泉洗浴中心”贴出了提前解约并办理退卡的告示,根据告示的提示时间,她来到洗浴中心,却没有找到办理退款的人,一连7天,范女士都在打听到哪里能退还900多元的余额,但一直没有找到具体负责人。

节日期间,和范女士一样焦虑不安的顾客还有很多。9日上午,“新银泉洗浴中心”所在的酒店里聚集了12名要求退卡返钱的客户,还自发组织了维权小组,小组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洗浴中心“卷款失踪”,很多顾客蒙受损失,9日当天就有30多人持卡来登记,保守估计有上百人没有退卡,每张卡的面额在1000元至3000元不等,“我们多次拨打他们的电话,一个停机,一个没人接,根本找不到负责人。”

昨日,记者找到酒店财务部门负责人井先生,他表示洗浴中心租赁的是酒店的房屋,“酒店要求他们在报纸上公布了退卡返钱的告示,至于洗浴中心和顾客是否按时来办理退款就不清楚了。”井先生拿出一张1000元消费卡说,他也是受害者,而且洗浴中心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还有债务关系,“我会上报领导,与洗浴中心协商,2天后给顾客答复。”

随后,记者随几位顾客来到沙河口区工商分局星海工商所,一位副所长表示,这已经是上午第二批来反映次情况的了,“洗浴中心是有注册的,但是一般很难找到人,我们会联系酒店,通过酒店来协商解决退款问题。”据了解,一上午,就有30多位到工商所里登记会员信息。

2. 调查:此类事件层出不穷,“约定消费”风险难规避

9日下午,西岗区工商分局白云工商所姜先生告诉记者,国庆节期间,他们也接待了几十位市民的投诉,反映天源山庄小区“天源浴池”的负责人神秘“失踪”,一大堆澡票成了废纸,“这件事涉及面很广,数额较大,目前浴池的负责人无法找到,我们正在联系房屋出租方,争取协商解决。”

昨日,“新银泉洗浴中心”的多位顾客告诉记者,当时办理消费卡时,都是图优惠政策,面额1000元的卡只要交800至900元即可办理。白云工商所姜先生也无奈地说,现代人的安全消费观念十分淡薄,“商家贴出一张纸,说打3折、5折,老百姓就信,很少去考虑质量和价格是否成比例,挡不住诱惑,也就埋下了隐患。”

据了解,从2003年开始,类似情况就时有发生,可谓层出不穷。今年7月,在甘井子区一健身馆办理会员卡的张女士向记者反应,在开业不久后该健身馆就关门歇业,退卡。今年4月,瓦房店的读者万女士反映,卖出一堆洗浴优惠票后,汗蒸馆就玩起了人间“蒸发”,新接手汗蒸馆的老板则用“关门装修”的方式,不肯为之前售出的优惠票承担责任。

工商部门提醒说,消费者先付费的行为属于“约定消费”,商家在收款后提供服务或产品。这类消费主要涉及到美容、美发、洗染、洗浴、健身等行业和领域,为很多商家和顾客所接受。但由于“约定消费”形式的准入门槛较低,各种法律和规则还不够完善,管理上也存在漏洞,一些不法商人便钻了这个空子。

3. 困境:经营方出问题,出租方往往也被牵连

记者了解到,很多办理“约定消费”的顾客都有侥幸心理,认为“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新银泉洗浴中心”的顾客就指出,“我们当时觉得洗浴中心有2层楼,经营的也不错,而且是在酒店内,一定有保障,一旦出了事,酒店也脱不了干系。”

面对一拨又一拨顾客的质问,酒店财务部门负责人井先生说:“酒店和洗浴中心只有租赁关系,我们也是受害者,让酒店承担责任也不现实,酒店只能协商解决。”记者了解到,大部分洗浴、美容场所都是租赁房屋经营,一旦经营方出了问题,出租方也被牵连进来,并牵出错综复杂的债务纠纷,而当顾客向出租方提出维权要求时,往往被拒绝。

对此,西岗区工商分局白云工商所姜先生表示,在经营环节,主要靠商家的信誉,而在房屋租赁环节的管理还不完善,出租方缺乏抗风险意识和规避风险的能力,在解决具体问题时,也会遭遇障碍。

业内人士王先生告诉记者,一些约定消费企业的突然“人间蒸发”给消费者造成的不只是经济方面的损失,还有对行业的信誉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分析说,造成经营方撤离的原因有多种,一是约定消费企业与房屋所属单位有矛盾,二是经营不善,三是转让引发纠纷,四是地址变迁,当然也不排除携款逃逸的可能。

4.律师说法:“约定消费”有 5大风险,租房者难辞其咎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闫建业律师认为,很多商家为消费者办完消费卡就蒸发的事例说明,消费者尽量理性消费,特别是对于那些优惠得离谱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律师分析说,约定消费实惠背后的五种风险 :中止消费退款难、信誉质量保证难、虚假承诺兑现难、经营法人变更履约难、携款逃逸追偿难等风险。

闫建业律师认为,鉴于目前约定消费方面存在的管理难、追查难的状况,消费者在做约定消费时,也要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此外连锁经营的企业要比小企业有保障。

针对“新银泉洗浴中心”的客户,建业律师认为,新银泉洗浴中心作为服务商品的提供者,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并且在服务合同终止后没有向消费者履行退款义务,其行为是一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因此,新银泉洗浴中心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及本案实际情况,酒店作为洗浴中心经营场地的出租人,也应当依法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其作为经营场地的出租人对洗浴中心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另外,在酒店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依法向洗浴中心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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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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