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企业员工为孙伟铭求"生" 专家称不会影响判决
2009年09月06日 14:10四川在线 】 【打印共有评论0

■各方观点

社会学家:人人都言论自由

对于江大姐等人写 《请愿书》之举,社会学家胡光伟认为,人人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司法有它自身的独立性,任何言论也无法左右法院判决。胡光伟还纠正了一种观点:孙伟铭案二审改判即彰显了“和谐社会”。“这是一种误解,和谐社会的前提是民主、法制,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犯下的错负责。”胡光伟说,许多人都把对孙林的同情加到了孙伟铭身上,但父子俩根本是两回事,不能因为孙林的救儿举动就掩盖了孙伟铭的罪行。

律师:对判决不起作用

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认为,《请愿书》只是一种民意表达,不会影响二审判决,因为法院有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权力,不受任何个人、组织、集团的干涉。更何况,《请愿书》中没有对案件的定性、量刑有建议,只是民众单纯地从情感角度出发,法院不会予以采纳。

《请愿书》节选

尊敬的四川省高院法官:

您好!我们是太平园家私广场的职工。孙伟铭车祸案发生之后,我们一直通过媒体报道在密切关注此事。昨天二审结束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但在宣判结果出来之前,我们有一句话想对尊敬的法官说:希望你们能给孙伟铭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事件发生后,我们能看到孙林为弥补儿子过错所做出的努力,他举家借债,以一位父亲的坚毅凑足了100万元,也换来了受害者家属《谅解书》,孙家积极赔偿的举动让人动容。因此,谅解的取向应该能够争取法律的宽容,对一审死刑的判决进行改判。

观孙家的态度和行动,听受害者家属的“声音”,我们内心无法平静,也理解受害者家属的心情,但逝者已矣,何必再用“杀”人的方法去弥补呢。给孙伟铭一次生的机会,通过社会的洗礼,他总会对人类有一点贡献吧,这既彰显司法中的人性,也是中国司法进程中不小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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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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