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名企业员工为孙伟铭求"生" 专家称不会影响判决
2009年09月06日 14:10四川在线 】 【打印共有评论0

成都18名大姐集体请愿 为孙伟铭求“生”

这封《请愿书》已寄往省高院,但专家认为,这种纯民意表达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

孙伟铭案的二审已经结束,改判与否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昨日(5日),太平园精品家私广场的18名工作人员集体为孙伟铭写下《请愿书》,寄往了省高院,请求法院“刀下留人”,给孙伟铭一个重生的机会,给孙家一个希望。

昨日下午1时许,太平园家私广场内一如往常地热闹,过往顾客把目光都投入了大厅一角:18位妇女围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地在一张白纸上写着。

她们是广场内的销售人员,看过孙伟铭案的二审后,大家有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给省高院法官写一封《请愿书》,希望法院刀下留人,给孙伟铭一个重生的机会。

“既然肇事者赔了100万元,受害者又出了《谅解书》,此事就该画上句号了,不要再让悲剧继续。”江大姐是18名销售人员中的老大姐,从孙伟铭案发生至今,她一直通过媒体关注着,她的态度很鲜明,认为二审应该改判。“孙伟铭是犯了错,还错得很离谱,但我们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江大姐认为,更何况一审判决后,孙林也积极为儿子赎罪,倾家荡产,还患上了癌症。

通过媒体报道,江大姐还得知孙伟铭曾资助过贫困学生,在地震后也捐了善款。“这就说明他的本质不坏,不是一个危害社会的人。”江大姐说,犯了错是应该要承担责任,但孙伟铭在积极赔偿后还要“以死谢罪”未免太过苛责。

希望受害者家属宽容

留他一条命 用余生赎罪

对于受害者家属在二审后表现出来的态度,江大姐等人也表示理解。“‘杀’人父母是‘血海深仇’,任何人都不会原谅。但是,孙伟铭死了,受害者家属除了心里痛快,不会再有任何好处。”江大姐说,孙家人竭尽全力给予了赔偿,受害者家属也出具了《谅解书》,如果最后他们还要坚持孙伟铭判死刑,似乎就太过了。

“孙伟铭才30岁,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何不让他用余生赎罪,造福社会呢?”江大姐说,在二审的判决上,受害者家属的态度应该宽容,不要让这场悲剧再添一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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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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