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1月15日报道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去年10月,河南省连续发生五起案件当事人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不断发生,已经引起了高度重视。河南省公安厅出台领导问责“五条铁规”,对民警发生执法过错追究领导责任的情形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在执法过程中造成非正常死亡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拒不辞职的,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
事件1
风水先生“上吊自杀”
49岁的刘新学是河南汝州寄料镇石梯村锅牌沟人,平时常帮人看风水。前不久,邻村有户人家墓被盗,尸骨丢失。刘新学答应帮忙寻找,并商定收取一万元辛苦费。10月1日,刘新学称找到尸骨,却被丢尸户认为是敲诈并报警。当晚,汝州蟒川派出所将刘带回所里。四个多小时后,刘被发现在留置室内用皮带上吊自杀。据介绍,刘的脖子上有明显皮带印痕,头、脸和膝盖有不明伤痕。而在刘的左臂,12个大字异常醒目:脸比金贵,一生清白,天大冤枉。
事后警方赔偿死者家属40余万元。
事件2
商人“撞墙自杀”
在洛阳,也有一男子在派出所内“非正常死亡”。10月12日下午,因经济纠纷,马军安与龚光高(音)来到洛阳公安局西工分局汉屯路派出所。14日凌晨,马的家人被告知马已在派出所“撞墙自杀”。
对警方的说法,死者家属表示怀疑,他们说出几个疑点:马死后警方不仅没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反而一直追问马“是否有病”;警方先说派出所没有摄像头,后又称摄像头坏了;警方先是否认民警与马有接触,后又承认有接触。后来,家属在派出所发现,审讯室墙壁刚经过粉刷。
事件3
22岁青年“发病死亡”
另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安阳内黄县。10月3日,在该县楚旺派出所,22岁的河北青年杜学雷被殴打后死亡。
同案人闫金飞介绍,3日中午他和杜学雷等人在楚旺镇一饭店吃饭,饭后闫因无钱付账被老板拦住并报警,随后闫被警方带到派出所。不久杜学雷也赶到,并与派出所人员发生肢体接触,杜后来在送院时宣告死亡。当天,五名涉案民警被控制。尸鉴结论是:杜因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致急性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衰竭而死亡,其蛛网膜下腔出血为“病理因素所致”,生前外伤及醉酒为“诱发因素”。杜的家属则认为:杜是被打死的。
目前,杜学雷事件的五名涉案嫌疑人均被批准逮捕,“其中四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一人涉嫌伪证罪。”此外,楚旺派出所所长王建坤因“玩忽职守”被批捕,内黄县公安局两名副局长被记过处分,政委被调离,局长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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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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