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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
2006年4月7日晚上7点多四川籍来宁务工人员赵某,来到南京市光华门附近的一个广场。“要不要人陪啊?”一个穿着艳丽的女子立即凑上来跟赵某搭讪,这个女子就是徐某。“包夜什么价啊?”赵某熟练地回答。
几句话后,两人谈好“包夜”150元,赵某就将徐某带到了自己在下关的暂住地。到了住处,赵某先给了徐某130元,讲好第二天再给20元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争吵]
2006年4月8日凌晨1点
完事后,徐某突然提出想回去。赵某不同意,说已经给了钱说好包夜的,怎么能现在说走就走。徐某则坚持要走,两人就此发生争吵。
争执中,赵某打了徐某,并用胶带将徐某的手绑了起来。接着,赵某打开徐某的包,拿出其中的银行卡问徐某密码是多少。徐某说了一串密码,赵某就将其嘴封住、腿捆上,随后来到就近的银行一查,发现密码正确,卡上有两千元钱。
[杀人]
2006年4月8日凌晨
赵某觉得,徐某人还不错没有骗他,于是没有取钱就回去了,他想和徐某再相处一段时间。回去一看,徐某已经挣脱了胶带,正准备逃走。赵某怕她报警,便冲上去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徐某不再挣扎。看到徐某的尸体躺在自己的住处,赵某慌了,想了一夜后决定分尸。
[分尸]
2006年4月8日上午
赵某买了绳子、油布,用菜刀对尸体进行分解。后来发现尸块太大,又出门买了一把砍刀、一把尖刀和一把菜刀。直到下午5点才把尸体处理完,分装在三个包裹里,晚上乘坐公交车分三次把包裹扔到了秦淮河里,全部处理完已经是第二天凌晨1点。后来,赵某取出了徐某银行卡内的2000元钱,还到丹凤街卖掉了徐某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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