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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责任连带的政策实施模式,在某些机构很是被受用,说轻点儿是一种懒政的作派,说重点儿,是施政者心中根本就没有公权与私权的不同概念,更不了解二者的边界在哪里。在这种思维下,很容易就会在自己管理上没有办法的时候,祭起“连坐”制度这种法宝,把本该由自己承担的责任,用连带的方式下放到普通民众头上,通过惩罚的威胁来绑架本是无辜的民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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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乘客没有监管司机的职责,也就没有任何过错,当然不能承担任何责任。显然,承担着监督司机职责的公安交管部门在准备推行的司机醉驾乘客连坐制度中,把部分责任转嫁到了普通乘客身上,这种荒唐的转嫁行为加重了乘客的义务,加大了乘客的风险,侵害了乘客的权利,违背了法律基本准则,是在开法制的倒车。公安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的乘客连坐制度,以其是非不分、责任混乱、眉毛胡子一把抓的表现,很容易让我们产生联想:法制也喝醉了,也打起了醉拳!【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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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因为救火使用了大量的水导致池鱼没有生存的空间,而司机醉驾连坐乘客也大抵是这个道理,治理醉驾的管制力量越过了边界,就会“殃及”乘客的权利。要说的是,管理举措或许可以偷偷懒,但法律制度和公共执法却偷不得一点懒。治理醉驾, “治”司机不能“治”乘客,司机醉驾连坐乘客应慎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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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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