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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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8

导语:近期,对于“以房养老”的讨论再度升温。10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以房养老”,而民政部官员也明确表示将试推“以房养老”。[详细]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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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

老龄化是大多数国家都必须正视的现实,但中国今后的情况也许更为严重。面对汹涌而来的老龄化浪潮,中国远远没有做好准备。

老人多增长快,“十二五”老龄人口比重将达16%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老年人比例显著提高。国务院8月17日常务会议预期,“十二五”时期,中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迅速增加到16%。[详细]

青年少压力大,“421”家庭让传统养老日渐式微

202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3亿,2033年将达到4亿,2050年前后将达到峰值4.8亿,届时每三个人就有一个是老年人,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而计划生育实施多年后,诸多“4+2+1”模式的家庭,将面临因养老而带来的经济问题和时间问题。

背负住房、教育、医疗等重担的“421家庭”,面对2个人照顾4位老人的现实,已经感到力不从心。调查显示,59.7%的人感觉自己赡养老人经济压力大。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式微。[详细]

服务少欠账多,社会化养老依然步履蹒跚

从目前来看,在养老公共服务方面,中国依然步履维艰。根据2009年的统计,北京市有226多万老人,其中有9万多人有进养老机构的意愿。但是,北京市在2008年的时候只有3万多张床位,与社会需求的9万张床位有巨大的差距。

不仅是北京,在中国各大城市的养老机构都是一床难求。截至2009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机构有38060个,床位只有266.2万张。而根据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给出的数据,到2010年年底,养老机构的总床位数是266万张,平均每100位老人占有1.5张的床位。这个比例是相当低的。问题是,中国的养老离不开社会化这条路。[详细]

产业小政策乱,没人真正考虑老人的需要

当前的养老产业和政策几乎跟不上形势。在日本,目前不管是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普通建筑还是私营开发商建造的住宅,全部进行适老化设计,但中国无数开发商,还在跑马圈地炒概念,在万科、绿城等大开发商早就抛弃错层设计的时候,还有不少开发商在做错层设计,炫耀建筑物外壳的时候,没有人关注建筑里面的瓤如何。

新鲜出炉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护理自理老人的全职保姆月薪在1600元-1800元,护理失能老人的全职保姆月薪在1800元-2500元之间。有某保姆中介公司人士表示,“就目前的形势,5年之后北京市民可能就雇不到养老保姆了。”2000年该公司注册保姆3万人,10年后的2010年,公司的注册保姆为6000人,一年后则只剩下3000人。需要养老的人越来越多,但劳动力供给越来越少,如此行政规定不客气的说,是纸上谈兵。[详细]

老龄化严重

“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迅速增加到16%。

“421”家庭结构

背负住房、教育、医疗等重担的“421家庭”,面对2个人照顾4位老人的无奈,已经感到力不从心。

愿望不能替代事实判断。尽管金融的力量不可忽视,但若具体至“以房养老”则只能断定其难堪大用。

以房养老,本质上就是“倒按揭”

通常所说的“以房养老”即为“住房逆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养老机构服务的养老模式。老人可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过评估后获得一笔款项,由金融机构按月发放给抵押人用于养老直到其身故。[详细]

制度风险,“70年产权”下金融机构缺乏积极性

虽然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已经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自动”并不意味着“无偿”。如果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要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这种不可能在短期内扫清的障碍,使得中国大多数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不会对“以房养老”太感兴趣。

房地产市场的变数不可控也让各方顾虑重重。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宏观调控下房子蕴含的价值是个变量,起伏不定难以判断,这对保险公司而言将是不小的风险。“推出这种产品的风险大、成本收回时间长,所以积极性不是很强,这需要国家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一位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坦言。[详细]

观念难改,老人更愿把房子留给子女而非银行

传统的养老观念根深蒂固也让公众很难从心理上接受“以房养老”的新型养老形势。大部分中国老人更愿意把财产留给子孙,而不愿意交给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很多老年人也认为,如果需要用房子养活自己,不仅自己内心会有挫败感,在外也会觉得自己和孩子都无颜面。

“养儿防老”天经地义,“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女耕”的想法根深蒂固。对于中国的老年人来说,一辈子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大半投在了房产上,“以房养老”虽然能够为他们提供养老贷款,但是房产最终将被金融机构收回而不能留给子女,同时还要在养老院颐养天年,不能享受儿孙满堂、子女绕膝的快乐,这令他们在情感上难以接受。在采访中甚至有人提出,“与其为了花养老贷款而让银行拿走自己的房子,倒不如干脆趁早卖掉房子,花自己的钱。”[详细]

政策走样,如此“养老按揭”其实养不了老

北京中信银行推出的“养老按揭”业务,要求养老按揭的借款人为养老人本人或法定赡养人,养老人本人须年满55岁,法定赡养人须年满18岁。此外,该项业务要求申请者至少须有两套以上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这与国外的以房养老模式中直至老人去世前均会提供养老贷款的方式有着明显不同。

中信银行的客服人员则称,中信银行信福年华卡分为金卡和白金卡,办理该卡时至少要保证卡内预存5万元以上,“该业务主要就是针对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中老年客户。”而在加拿大,超过62岁的老年人可将居住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在1.5万至30万加元之间,只要不搬家、不卖房,房屋产权人不变,可一直住到逝世。[详细]

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是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过评估后获得一笔款项,由金融机构按月发放给抵押人用于养老直到其身故的做法。

以房养老难题

“以房养老”依然是面临不少的难题,尤其是“70年产权”的存在,让以房养老只是看上去很美。

在日本刚刚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候,政府就开始进行各种政策研究,其中就包括适老化住宅和养老地产。

日本经验,不停地探索最适合老人的养老体制

日本早在1963年就推出了倡导保障老年人生活的《老人福利法》,1982年出台了《老人保健法》全面推广老人保健设施。随着老龄化的日益严重,2000年4月日本开始实行“看护保险制度”,要求40岁以上的被保险人为了今后得到看护,要缴纳一定的保险金,当被保险人接受看护时只需要承担看护费用的10%即可。

日本在不同时期的居住政策主导老年住宅的发展,日本老年住宅无论是住宅还是看护服务,一开始都是由国家政府机构来进行投资建设营运,随后大部分转为由民间企业营运。从老年化人口比例上看,中国的情况与1985年的日本相仿,皆为刚刚进入老龄化社会阶段;从养老地产发展阶段看,尚未开始起步。可以说中国养老住宅产业落后日本至少20年。

日本厚生劳动省最新公布数据显示,日本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为23.1%,这一数字在世界192个国家和地区中居第一位。大城市的老年人居住的安定性仍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因为许多老年人希望在自己的房屋里接受看护服务,而不是到养老院去。[详细]

中国方向,一项政策做不到一劳永逸

中国老年学会学术部主任、研究员陶立群认为,以房养老可以作为养老的一种补充形式,“但作为主要方式肯定不可取,还存在很大的社会问题。”“以房养老”涉及房地产、金融、保险、社保及行政管理多个领域,目前在中国还是新生事物,其推广需要各方共同的配合和协调。事实上,一些发达国家之所以能推行多年“以房养老”,并已成为老年人养老的重要和常规模式之一,与其有完善的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等机构及个人的信用系统完善健全有关。

有律师建议,在未来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设立对老年人居住权的优先保护原则。社会学专家郭簃认为,当务之急是从政府和全社会的角度进行“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和制度,营造与之相配套的完善的法治环境。[详细]

养老

面对老龄化大潮,中国社会需要做好全面的准备,仅仅希冀于一项制度或者政策还是不能应对日趋严重的养老问题。

中国社会对老龄化的到来还没有做好准备,“以房养老”也并不能成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主要手段,只有不断探索,适应老人的需要,才能见招拆招应对老龄化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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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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