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桦:古城维护费别成了围堵费
2009年09月09日 08:46珠江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月起,云南丽江古城维护费的票据已启用实名制,下一步还将运用科技手段查验补征古维费。据说,采用实名制的方式,可以避免有效期内票据被不同人重复使用,严查逃费游客。相关部门还澄清,丽江古城将设城墙把古城围起来收费的说法实属传言。(9月8日《云南信息报》)

其实,丽江市眼下的做法,与“围城收费”已非常接近了,即,宁可花大成本,也不放进一个逃票的游客。这不免让人觉得,古城维护费更像是围堵费了。

关于古城维护费,原本就名不正言不顺,属于乱收费之列。在我看来,这个费的意义很有些类似于:让游客自己花钱维护景点,再让游客来花钱消费。政府作为投资者连建设成本都免了,而游客则充当了投资人的角色,但他们却没有分红。丽江有关部门说他们古城维护经费紧缺,却闭口不提古城旅游给他们带来多少财源。这意思好像是说,赚来的旅游收入不能用之于景点的维护。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么餐馆老板也可以要求前来消费的食客必须缴纳桌椅维护费了。

显而易见,丽江收取古城维护费的行为,已经开始产生了连锁效应。同为云南省的旅游名城大理,不久前也出台了收取古城维护费政策。至于各地其它城市会不会跟风效仿,我看并非没有可能。

这样的利益冲动,无疑会扼杀不少游客旅游的冲动。我估计,那些穷人可能连进古城的资格也没有了。不过,利益受损的也远不只是游客,收取这个维护费,已经让广大游客极度反感。从网上的民意来看,宣布不去丽江、大理旅游的,大有人在。一个创收的行为,如果真的遏止了广大游客的游兴,则“维护费”就真的成了围堵游客的短视项目了。而 “维护费”最终也不知是维护了古城,还是维护了部门利益。

任何一项行政收费,都必须有法律依据,不能师出无名,甚至连象征性的听证会也免了。 椿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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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椿桦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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