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以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形成了一个传统,适时发布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昨日,该监测室又发布了2010年第一季度榜单,对此一时间段地方党政机关应对舆情热点事件的得失进行考评。四川巴中财务公开乡政府各项指标一枝独秀,应对较为得体,而贵州安顺警察枪击致死案、山西问题疫苗事件则被判定为应对严重失当,被亮起“红色警报”。
这个排行榜不同于官方排行榜,所谓“考评”,其实由社会机构作出。这就是说,排行榜对地方政府现实运行并不具有法律层面和行政规范层面的约束力,它只提供一种参考,呈现经严谨、认真、客观的分析而得出的一些意见与结论。因为这种严谨、认真、客观,哪怕这份榜单并不官方,还不够权威,也足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原因在于它契合当前社会热点事件,呈现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差异、权力品质的差异,以及各级政府在公共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引人思考。
就一家网络媒体的一个部门而言,做这样一份榜单有明显的“业内视角”,即主要针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但我们理应看到,所谓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其本质乃是政府的执政能力,人们对它有评价的权利。因之,这个排行榜凸显的不应被忽视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要评价政府,谁是评价政府的主体,评价应以什么样的状态呈现?
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是,现代民主政治下,权力并非天赋,不是生而有之,也不是世袭得来,它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作为服务机构,政府理所应当需要被评价,以此来体现执政的品质和能力可以被信赖。这种信赖不能由政府自己来证明,所以我们看到在一些国家,对于政府的评价往往是以公民权为基础,以社会为主体,评价政府的多为非政府的组织、传媒等机构,用支持率、满意率这些指标来体现,以显示评价的客观、公正、可信。我们也讲让群众评议政府,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但总的来说,现行的政府评价体系主要还是内部性的,上级听取下级汇报,一个部门考评自己的员工,政府主导色彩很多时候依然浓厚。
就这个排行榜来说,关于热点事件的问题已经表现得很清楚,主题被限定为“应对网络舆情”,加之又由媒体来排序,这种评价就显得相对容易。还要看到,有很多评价是比较难以进行的,政府不公开信息,甚至主动封锁消息,民众没有可以评说的对象,无异于盲人摸象。评价在我们这里,有时还不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表达状态,评价还要看是否被授权,是否被允许,面对政府部门的行为表达好恶,作出判断,还缺乏比较好的生存土壤。
“应对网络舆情”只是政府行为的一种表现,就本质而言,我们应当有针对政府更多行为的排行榜,不由政府自己进行,而由社会来进行,媒体、社团组织、企业、公民个体都是评价政府的主体。评价体现的是一种政府与民众的信任关系,而信任关系是一种风险关系,没有保证的信任会变得脆弱。让政府行为可以被评价,应当被评价,就是保证信任关系如活水长流,政府打开“黑箱”,使公众全面、准确地掌握应当获得的信息,增加政府的透明度,让客观评价政府的形式更加丰富,这是推进民主政治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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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擎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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