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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被忽视的群体
2007年08月20日 17:43新世纪周刊投票数: 顶一下  【

梁晓雯,一个聪慧的16岁少女,在这个夏天永远地离开了她的亲人。她死后,家人代她领取了135元的工钱。她本想在暑期的这段打工,能为她挣够新学期的学费。现在,躺在冰柜中的她再也不用担心学费的事了。

像梁晓雯这样暑期出来打工的中学生绝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们多来自贫困家庭。一些“掮客学校”将他们组织起来运送到深圳、东莞等地的工厂,而这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工厂老板们也向这些学生工敞开了热情的怀抱。在老板们眼里,他们比一般工人听话,更重要的是,还要廉价得多。

也许人们很难想到,暑期工在这些地方飞快的GDP增长中有一份不能抹杀的贡献。东莞劳务市场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没有这些暑期工,“东莞至少有一半企业工厂开不了工”。

这些暑期工大多未满18周岁,一些甚至未满16周岁,成了变相的童工。就在梁晓雯离世的前一天,另一位16岁的河源少年在做工中失去了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他们没有劳动合同,甚至无法享受最低工资标准待遇,但工厂不会因此减低他们的劳动强度。

暑期工究竟有多少很难测算,一个保守的估计是超过500万。其中有中学生,更有大学生。

然而大量事实说明,在这个明显弱势的群体里,大学生维权的能力不比中学生更强。

自认倒霉,成了他们面对侵权时的无奈选择。根据现行法律,暑期工与雇用方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他们权益受损时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暑期工显然是被忽视的群体”,法律界人士说。在充斥大量劳资纠纷的社会,暑期工的问题也许很容易被搁置一边。

最后的夏天

-本刊记者/刘炎迅 (发自广东茂名、东莞)

大暑后第四天,闷热,无风。

茂名市人民医院内,在连续几日的昏迷后,梁晓雯终于停止了呼吸。守护的医生瞟了眼已成一线的心电图,为这个16岁的少女写下最后的生命记录:“7月27日,病毒性脑炎,继发肺炎,医治无效,已死亡。”

若不生病,梁晓雯此时应该和她的众多同学一起,在普笙集团有限公司喷漆车间里做着暑期工。这些家境贫穷的学生,都盘算着利用这个暑假来打工赚钱,应付新学期的学费。

次日,远在东莞清溪镇的谭月华得知女儿死讯,痛不欲生。她和众家属认为,正是工厂高强度的加班工作,让梁晓雯一病不起,最终不治而亡。

初病

7月6日,星期五,梁晓雯坐在流水线边,不停地给滑动而过的音箱外壁打砂。这是个简单的工作,她需要做的,是拿着磨砂的工具将音箱的毛坯外壳打磨平整。

她不停地咳嗽,身子还不时发抖,一旁的工友陈海茵问她:“感冒了?发烧吗?”梁晓雯抬起右手揉了揉太阳穴,皱着眉说:“不知道,这几天都有些发冷,头也疼得厉害。”“你去请个假,到医院看下吧,不要硬撑着了。”

梁晓雯摆摆手,“现在每天都要加班,哪有时间啊,请假出去,要被扣钱的”。她回过身子,继续打砂。

下午,梁晓雯抖得更厉害了,“眼睛没神,动作也慢了”。陈海茵等几个工友一起来劝她,“扣就扣吧,身子要紧,你去看医生吧”。已经非常虚弱的梁晓雯终于离开自己的岗位,去找车间当班班长请假。

“班长竟然不同意,梁晓雯也没有争辩,低着头又回去打砂了。”陈海茵回忆说。

次日,梁晓雯继续打砂。晚饭时,陈海茵发现晓雯蹲在地上。由于怕冷,梁晓雯套了两件衣服,外面还罩着一件长袖的校服。“夜里11点,她差点昏倒在流水线上。”陈海茵看不下去了,找到班长。班长见此情状,便批了假。

已是深夜,梁晓雯提前离开车间,回到宿舍,盖起被子睡觉了。“她想闷一身汗,或许明天就有精神了。”陈海茵说。

中考快到了。听说 “华南机电工程学校”在大量地招收暑期工前往深圳,每月850~900元。这让茂名市第十一中学的很多学生感到兴奋,初三(2)班有二三十人报了名,其中就有梁晓雯。

同样兴奋的还有其他学校的学生。山阁中学初三(7)班的梁雨平、梁碧婵因为“家里没钱”,也报了名。

6月20日至22日,全市统一中考。考后的第二天,24日晚,报名外出做暑期工的学生在山阁中学校门口集合。

出发前,带队的钟晓敏老师突然说,不去原定的深圳,改去东莞,这让很多学生不满。钟晓敏后来作了让步,中介费少收20元。

晚上7点多,车开了。上车前,学生们交了85元车费和80元中介费。

6月26日,这些学生们被带进位于东莞清溪镇的普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这是一个代工音箱的企业。经过老工人简单的介绍,这帮学生工各自进入岗位,打砂、喷尘、穿导线、挑次品。梁晓雯的工作是“打砂”,上夜班。

按照厂里的规定,暑期工有白班和夜班两种。每天,早上8点,这些年少的暑期工开始工作,11点20分休息,半小时后继续工作,直到下午4点45分,再休息半小时,继续工作,至晚8点收工。8点之后的时间算作加班。

夜班的工作时间是,晚上8点20分至晚11时20分、晚12点至次日凌晨3点、凌晨3点20分至早上8点。

带队老师承诺的工资是每小时3块钱,包食宿。在校方与厂方签订的协议中,来自多个学校的学生们都成了“华南机电工程学校”的学生,他们的暑期工成了“实习”。

律师说,从性质上看,机电学校的行为已经属于劳务中介性质,其组织学生打暑期工必须得到学生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用工方的劳动部门的合法手续。这些学生属于未成年工(大于16周岁小于18周岁),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只能上白天班,而且一天上班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而童工(小于16周岁的)更是不能招收。 

冷漠老师

第二天是7月8日,周日。一早,梁晓雯裹在被子里还在发抖,脑门上却一头汗水。陈海茵和邓再浩、苏伟兰等工友感到很紧张,邓便去找带队的龚老师,“我跟他讲,晓雯病得很重,该去医院看看。龚老师却很不耐烦,说话很硬,‘感冒多大的事,要带你们带她去看病!’”

16岁的邓再浩回忆此事时一脸愤怒,“我们这些学生是他带到工厂里做暑期工的,出了事情他怎么能不管!”

那天,另一名暑期工梁建第二次去找龚,但龚还是没动,“一脸冷漠”。

晚上8点多,苏伟兰下班回到宿舍,看到梁晓雯蹲在宿舍门口的花圃旁,一直发抖。又去找龚老师,得到的答复是 “没钱!”这时,另一位名叫李万才的暑期工也来找龚,想向龚借钱去看脚,得到的答复也是没钱。

苏伟兰、陈海茵等人于是各自掏出身上的零钱,决定带梁晓雯去3里路外的医院买药。为了不出意外,16岁的苏伟兰喊上了同龄的暑期工蓝火娣同行。梁建怕她们赶夜路不安全,再次去叫龚老师,但龚还是没动。李万才又上去喊,仍然无果。

苏伟兰、蓝火娣、李万才等人带梁晓雯去了工厂附近的下围医疗站。去医院的路上,梁晓雯走路的脚步很沉。“看病花了60元,买了些药,晓雯身上只有18元5角,我掏了50元,让她买药。”苏伟兰事后说,那天买了药,梁晓雯坚持将仅有的18元5角塞进苏的口袋,并说:“剩下的,我以后再还你。”

生于1991年5月29日、刚满16岁的梁晓雯第一次出远门。以前,她的足迹没有踏出过茂名市,“连茂名市其他的县市都没去过”。

在中考过后、上车之前,梁晓雯甚至没有回城里的家。梁晓雯没有告诉家里任何人,偷偷地提着床上的被子、一个红胶桶、一个枕头和几件衣服,第一次出了远门。

爷爷以为梁晓雯回县城的家了,而父亲梁平则以为梁晓雯在镇上伯父家。三天后,梁平接到女儿从东莞打来的电话:“爸,我来打暑期工了。”梁平很吃惊,“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梁晓雯说,“不用担心,有老师带队”。怕电话费太贵,梁平甚至没问女儿打工的工资是多少,就挂了。

梁平知道,女儿一直想靠自己的能力赚高中学费,不忍心给家里带来更大的负担。今年春节后的一天,梁晓雯突然跟弟弟谈心,要他用功读书,她自己的学费不用家里操心,她会去外面打工赚钱。

梁平一直认为女儿太小,很单纯,不放心她独自外出,梁晓雯仅有的几次打工,也是跟着母亲谭月华在茂名县城里做些钟点工。

8月13日,在清溪镇金龙工业园区内,普笙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课长廖献文接受了《新世纪周刊》的采访,“早在6月中旬,华南机电学校的校长梁政升带着钟老师和龚老师来到我们厂,他们看到我们工厂各方面条件不错,说有一批学生要来勤工俭学,希望提供打短工的平台。正好我们也缺工,便同意了,但是要求他们提供学生的户口本。事后我们才知道,他们的学生并非自己学校的学生,而是从各地招来的学生。当时我们和他们签订了协议,约定所有前来做暑期工的学生,在工厂期间的生活由他们两位带队老师负责”。

恶化

7月9日中午,梁晓雯吃完药后,躺在床上,高烧不退。 “她把门窗都关了,怕光;我们不能靠近她一点点,说有风;走路不能太大声,更不准说话,怕声音;她脸色发白,一直在抖,怕冷,却全身是汗。”陈海茵回忆说。

陈海茵感到有些害怕了,她和另一名暑期工赖润娣去找龚老师,“龚老师问,‘去看医生了吗?’我们说‘看了,没好’。龚老师就要我们通知晓雯家里人”。陈海茵很气愤,她觉得龚老师太不负责任,这个时候该带着梁晓雯去住院了。

陈海茵拨通梁家电话,梁晓雯的大伯梁生在那头说,“我让梁凯去看看”。梁凯是他女儿,梁晓雯的堂姐,在东莞打工。“我那时也没有想到晓雯病得那么重了!”梁生事后说。

这天晚上10点,梁凯匆匆赶来,接梁晓雯去横沥医院住院。“我看着晓雯被她姐姐接走。”

陈海茵没有想到,这一眼,竟是诀别。

当晚,在横沥医院,梁凯陪着梁晓雯做了各种检查,“却查不出病因,急死了。”梁晓雯发烧,一个晚上都没退,“一直在39度左右”。

梁凯只好给家里挂了电话,“病情很严重,快来人啊”。当晚零点,梁生和弟弟梁成坐长途大巴,连夜从500公里外的茂名赶到东莞。

“孩子是被老师带队去的,是在厂里生的病,学校和厂方都应该负责。”梁生看到重病在床的侄女,非常心疼,“从小跟着我长大的!我一定要给晓雯讨个说法”。次日一早,梁生打电话给带队的龚老师,要他拿点钱过来。龚说没有。

14日,爷爷梁瑞群借了5000元到横沥,交给医院。梁晓雯已经神智不清,在“手舞足蹈”,医生不得不用绑带把她绑住。事后证明,梁晓雯的疯癫是病毒性脑炎的典型症状。

在横沥医院的病床上,梁晓雯已经昏迷不醒,在生与死的边缘挣扎。

医生劝家属赶快转去东莞市人民医院。但因为手头无现金,交不起入院费,一家人只好在18日晚上10点,连夜将昏迷中的梁晓雯从横沥医院转院至500多公里外的茂名市人民医院。

梁晓雯生病期间,梁生、梁成先后两次找到普笙集团有限公司,希望能得到一点医疗费。“那个姓廖的负责人说不知道晓雯的事,他说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由带队老师负责,老师根本就没有通报他们”。

8月13日,在位于清溪镇金龙工业园的普笙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接待室内,公司行政课长廖献文,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对《新世纪周刊》讲述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7月16日,梁晓雯的爷爷梁瑞群和大伯父梁生来厂里找我,我当时正在深圳,通过电话和他们交流,同时出于谨慎,我又打电话给梁政升校长,梁政升在电话中对我说,‘学生已经离开工厂,与你我无关,再说感冒小病,死不了人’。随后我又打电话给梁晓雯的爷爷和伯父,让他们在厂里等我,我从深圳赶过去,但是下午5点多,我赶到厂里的时候,他们已经走了。

“7月17日,来了两个律师。律师把梁晓雯的病历等医院证明材料给我看,彼此交流了几句,律师便离开了。我又打电话给梁政升,却发现他手机已经停机,后来通过钟晓敏老师,得知梁政升的另一个手机,拨通了,我对他说,‘不管怎样,我们应该出钱帮下梁晓雯。我出2000元,你出2000元作为慰问金’。梁政升不同意,还说,‘你太紧张了,小事而已’。”

8月12日,《新世纪周刊》致电梁政升,要求采访,但梁称“没空”。

据了解,7月31日前,梁家人没要到一分钱。对此,廖献文的说法是,梁的家人一直没提

供医疗费用的清单,厂方更不能确定来人是否就是梁的家人,“我们总不能把钱随便给人家”。

死亡

18日凌晨5点,梁晓雯入住茂名市人民医院。

次日下午4点,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着:“病毒性脑炎、继发性癫痫、肺炎。因病情恶化,现已病危。我院正全力抢救。”

“我当时签字的手在发抖,眼泪不住地淌!”梁晓雯的母亲谭月华说,“那时,医生对我们讲,即使保得住性命,孩子也会是疯疯癫癫的,持续的高烧,她的脑神经已经坏了。”

在茂名市人民医院,梁晓雯嘴里插着呼吸机送氧;吃东西要用管子插进胃里,只能灌点汤。

她一天的医疗费是3000多元。梁家人一天天借,一天天交。270元一瓶的炳种球蛋白,医院里没有,梁家人从外面的药房买来,最多时一天输六瓶。

在ICU病房,梁晓雯一直昏迷着。唯一与她交流的,是连通身体的呼吸机及其他各种维持其生命体征的医疗仪器。

26日,谭月华和梁生等几名家属离开茂名赶到东莞清溪镇,打算找工厂谈赔偿的事情。下午3点,谭月华和廖献文、梁政升等人展开对话。廖和梁政升提出共同支付5000元,给梁

晓雯治病。梁生愤怒了,“死条狗都不止5000元”。

一直谈到下午5点多,三方仍然没能达成一致。廖提出,明天继续谈。

“为了保证第二天谈出结果,我连夜去了趟茂名。”凌晨4点,廖开车前往茂名,一早8点多,他来到茂名市人民医院,看到了病床上的梁晓雯,“当时医生说,孩子不行了”。

午饭后,廖又开车回到东莞清溪镇,想与正在此地的梁家人进一步沟通。廖还在路上,正在清溪镇上的谭月华等梁家人已经紧急返回茂名。下午3点50分,他们接到了一个电话,是茂名市人民医院打来的,“梁晓雯已经死了!”

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梁晓雯头上都戴着冰帽,烧一直未退。瘫痪在家的梁平无法赶往医院,只能通知姐姐,找了一套衣服,去给女儿换上。

两岁时,梁晓雯随父母从老家茂南区山阁镇山阁村搬到了城区。父亲梁平是茂南区山阁镇供销社的售货员。当时家境尚好。

1996年10月9日,一场强台风突袭茂名。台风中,一棵刮倒的大树砸向梁平,压断了他的腰椎,导致其骨盆以下全无知觉。11年后的今天,梁平的双腿已经完全萎缩,像枯木般僵硬。8月11日,在茂名市茂南区大园南路的一间简陋的租住房内,梁平掐着自己的腿,“你看,一点知觉都没有”。

11年来,家庭的重担压在梁晓雯母亲谭月华的肩上。这个农村妇女每天都要出去打零工,每月赚来几百元钱,贴补家用。此外,家里每月可以依赖的固定收入是梁平的退休工资435元和低保180元。

2002年4月,梁晓雯户口转到了山阁镇上的伯父梁成家。几年来,她一直寄居在那里,跟爷爷、伯父住在一起,在那里升入初中。

放学后,梁晓雯就帮着伯父干点农活。老师也经常说晓雯是个乖孩子。她的同学则说,梁晓雯喜欢“管闲事”,喜欢帮助人,去学校的路上,看见枯木挡道,她会扒开到路边;有人自行车上掉东西下来,她会帮忙捡起。

令同班同学梁春梅折服的还有梁晓雯的好人缘:“有时候,一起出门,不时会有人跟她打招呼,我都不知道她怎么会认识那么多人。”

8月11日,在山阁镇的家中,梁春梅提起梁晓雯,显得很伤感:“她是个特别幽默的女孩子,在班里经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不了局

7月30日,梁生接到廖献文电话,让他到东莞,商谈关于梁晓雯医疗费的补偿事宜。次日早上8点,梁的家属再一次赶往东莞。

在这个商谈中,梁家人和工厂以及学校签订了一个协议。这份协议显示,为了使梁晓雯(乙方,代理人梁平)得到及时治疗,普笙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决定赞助乙方医疗费……甲方同意资助乙方医疗费用3万元。“华南机电工程学校”则一次性支付梁家2.5万元。

签订这份“赞助医疗费”的协议时,已在梁晓雯死后第四天。

廖的想法是,让事情尽快过去,快刀斩乱麻。梁平一开始并不同意,“人活着的时候不肯出钱治病,人死了倒还来赞助医疗费?”但他表示很无奈,“我就怕这个学校是个假的,到时人跑了一分钱都得不到”。

当日晚7时,在梁政升支付2.5万元后,谭月华突然想起了女儿的工资,“孩子的工钱还没有结吧?”梁正声又掏出135元,叫谭月华在工资单上签名。

谭问,女儿都干了10天,怎么这么少?在谭的理解中,按每月900元,应该有300余元,但没有人向她解释。

梁生有些恼,“人都死了,才肯给这么点钱,还追问这一两百块钱有什么用”。

7月20日,梁春梅等十余名暑期工因不满16岁,被普笙公司辞返。按照学校与厂方的协议价,他们得到了700元左右的工资。8月10日,在东莞劳动部门要求下,工厂辞返了最后一批百余名打暑期工的学生。但按照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他们得到了2000左右的工资。

8月13日,廖献文面对《新世纪周刊》坦言,“我们在使用未满18岁的暑期工上存在违规行为”。现在正是生产旺季,清退了那么多的暑期工,厂子里很缺工,“若不是接受你的采访,今天晚上我还要到各个超市门口派发招工传单”。

谭月华至今念念不忘的是,女儿为什么只有135元工钱。廖献文解释说,厂里发工资是后一个月发前一个月的工资,135元是梁晓雯6月26日至30日5个夜班的钱,55个小时,165元,扣除了她进厂时买工衣和头巾的30元钱。

7月份,梁晓雯还干了6个夜班。推算下来,200元左右。这便是梁晓雯最后的劳动价格。

8月11日,在山阁镇梁晓雯的房间里,爷爷梁瑞群坐在桌前,望着孙女生前用过的书本,发呆。

在摆放书桌的那面白粉墙上,画了一个很大的长方框,框里写着“生死簿”三个大字,那是梁晓雯生前留下的,为什么要写这个,爷爷和伯父都不知道。

在一本给同学的留言册里,梁晓雯露出了她开朗幽默的性格:“希望你们以后做了董事长或其他的官,可别忘了提拔我哦!如果是厕所董事长那就免了。”

伯父家离城里的家10公里。只有星期六,或者星期天,梁晓雯才能回家一趟,帮忙做家务。

2007年春节前后,寒假,母亲去做钟点工。给别人搞家庭卫生。梁晓雯提着桶、清洁工具,也跟着去。母女俩清洁一套房子可以得到30元。运气好的话,接到面积大一点的,会得到50元。

梁生说,女儿一直很能吃苦,很懂事。她尽量给家里减轻负担,并想继续升学,因为即使出外打工,“初中文化的人都不要了”。

在梁晓雯的笔记本里,记载着她的信念:“找到一个永远更新更快更好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她坚信“明天会更好”。

父亲梁平瘫坐在长椅上,捧着一叠女儿的奖状,喃喃自语:“这是1500米比赛获的奖……三级跳远得的名次,那是物理知识竞赛的奖状……还有,你看,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多好的孩子……”

8月8日,梁生去学校领回了梁晓雯的初中毕业证。其实早在7月7日,梁晓雯请病假那天,她的毕业证就制作出来了。

但她却永远看不到了。此刻,她孤独一人,静静地躺在殡仪馆的冰柜中。

   编辑: 刘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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