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普通百姓对经适房的疑问
2009年09月10日 08:36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对经适房申购资格标准的划定、经适房面积大小的规定,以及银行对经适房放贷的信用审核、对违规放租经适房中介机构的处理,都值得反思。

在媒体爆出有人违规出租经适房和廉租房后,广州市要拉网式检查全市保障房入住情况。老百姓对此举双手赞成。政府福利本不该当儿戏,违规出租经适房和廉租房,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理当受到严惩。

然而,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对眼下的经适房和廉租房,不免有很多的疑问待解。这些疑问并非要指向某个部门、某些人士,而是基于整个保障性住房的现状,出于对好政策就要发挥好效果的美好愿望。

一个家庭月入1200元,经适房月供就要花去1073元,只剩下127元供一家两口开销。这样的家庭竟然有资格买经适房,让人难以理解。首先,批准这样的家庭申购经适房,对他们来说很残忍,两口之家一月生活费不到200元,这种“房奴”生活很难想象。

更现实的是,买经适房的人大多无固定工作,小企业一关门,就失去经济来源。没了经济来源,月供就没了保证。断了月供,政府就要回购。从没希望买房,到政府送来房子的希望,再到失去房子的失望,个中酸甜苦辣,别人难以体会。

这样说,并不是要剥夺部分人买经适房的权利,而是说买经适房要量力而行。这种量力不能仅指望个人,还要依赖于相关规定。可眼下只要家庭可支配收入在18287元以下的都可申请,显然加大了部分人申购经适房的风险。本来有些人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也加入申购经适房行列。因而,不论是从申购者角度,还是从经适房实际效用角度考虑,申购经适房在设立家庭收入上限的基础上,不妨考虑设定相应的下限。这既是区别申请廉租房和申购经适房的标准之需,也是降低经适房断供风险的必要。

有人因为凑不齐首付而无奈弃购经适房,这是对经适房面积大小的拷问。对于买经适房者,更在意的是有套房,其次才是房子的大小。可现在经适房动辄七八十平方米,尽管现在有规定改为60平方米,但总价偏高,让部分家庭不得不弃购。既如此,我们何不将经适房建得再小一点,从而将总价再降下来一些呢?虽然西安出现的13平方米、“坐在马桶上洗澡”的小户型房子看起来更像是黑色幽默,但参照广州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情况,三口之家的经适房45平方米似乎更现实。

全国经适房屡屡爆出问题,让人不得不对经适房政策予以反思。前期的审核把关和分配的监管很关键,但对经适房申购资格标准的划定、经适房面积大小的规定,以及银行对经适房放贷的信用审核、对违规放租经适房中介机构的处理,都值得反思。银行放贷时不能与金融、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会不会潜藏着次贷风险?对违规中介只是罚款2万~3万,是否处理过轻?

最重要的是,扩大廉租房的保障范围,把那些买不起经适房、却又不够条件申请廉租房的人纳入进廉租房范围,这才是解决保障性住房问题的关键所在。(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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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龙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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