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附中初中部改为“民办”,违规组织“小升初”考试并收取高额费用,9年来共收近亿元。教师们除了享受优厚工资待遇,各种名目的奖金、旅游项目也让人应接不暇。据悉,已有数千万被私分和挥霍。(2008年4月8日《中国青年报》)
这样的“名牌学校办民办初中”不仅仅是山西有,全国其他地方也同样存在。它们就像一个“阴阳人”,说是个女人(打着民办的招牌),又是个男人身(公办学校),公私难分。有的学校财产姓公,老师也是公派,拿着财政支出的工资福利,学校性质却是民办。有的学校财产是个人投资,老师却是公派,工资也是财政支出,有的还打着名牌学校的招牌,有的只不过在名牌学校的中间加上类似于“实验”两字。谁都清楚,把孩子送到这样的学校读书,不是冲着某某老板投资建了一所好学校,而是冲着某某名校的师资力量。这些民办学校除师资外,都涉及到利用原来名校名称的问题。而名校名称,从市场意义上来说,是不折不扣的品牌。这样的品牌,是多年来政府投入大量资源积累下来的结晶。无论是好的师资,还是品牌校名都是当今社会稀缺资源,而这些稀缺资源却都是公共资源,公共资源转变于“民办”,往往就成了私人生钱的“聚宝盆”,让投资者和学校管理者赚了个钵盈盆满。
山西大学附中初中部这样的“民办”学校,是教育走向市场化的怪物。它头戴红顶花翎,背扛金字招牌,游离于公办和民办之间,从而名正言顺地实施高收费,赚取巨额的收入,可以通过考试网罗优秀生源,把优质生源的成绩作为办学业绩来扩大知名度。如果山西大学附中初中部纯属为民办,个人投资,老师的工资不是财政拨款,一切由学校支付,老师享受怎样的优厚工资待遇,拿什么奖金,到哪里去旅游,那是人家自己的事,但如果学校姓公,只是牌子改为“民办”,这就由不得他们了,应该公私分明,有关部门就要查一查这些钱用得合不合理,合不合法?这类学校实质上是把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和初中改成了高收费,明显地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也严重影响到优质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享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名校民办的学校都是不合法的。
其实,判断这些学校是“真民办”还是“假民办”很容易,只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就一清二楚。“真民办”,不得利用国家财政经费办学,必须在师资、校舍以及财务上做到三独立。但许多所谓的“民办”学校,都没有做到“三独立”。
“假民办”吃“皇粮”,也是腐败。它的粉墨登场,再一次践踏了教育公平的原则。尤其对纯民办学校是一种极不公平的竞争和冲击,严重影响着公平办学。名校民办的实质恰恰是抽空了教育公平的精髓,在对象、资源、机会和选择上制造了不公平。因此,必须理清关系,公私分明,国有资产才不会流失,稀少的公共资源才不会成为少数人中饱私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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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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