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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正在湖北召开的落实中职国家资助政策及2007年招生任务中部片区座谈会上获悉,教育部部长周济提出,明年起,全国所有公办普通高中禁止办复读班,招收高三复读生。周济说,公办高中办复读班,是利用国家资源收费,不利于教育公平。(8月5日《重庆晨报》)
尽管周济部长说得斩钉截铁,而且公办高中禁办复读班的理由也很充分,笔者仍然怀疑这一禁令能否得到实施。笔者的怀疑建立在以下的事实基础之上:近年来教育部发布的禁令难道还少吗?可是又有多少禁令得到认真执行了呢?减负的禁令下了一道又一道,何曾见各地学校真的减负了?要求推广素质教育、抵制应试教育的指令下了无数次,可谁曾见素质教育真的推广、应试教育受到了遏制呢?去年教育部领导强调要“五不准”,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不准小学、初中招生举行选拔考试;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准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话说得板上钉钉,结果还不是说说而已,说了也白说。见多了这类写在水上的禁令,任谁也不敢相信,此次周济部长的表态具有多大可信度。
那么,为什么教育部的禁令会屡屡落空呢?原因有三:一是沿袭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教育部习惯了做婆婆的角色,对下面管得过多统得过死,动辄发号施令,致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变着法儿跟你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戏法;二是教育行政部门不同级别的管理分工制度所致,这种管理机制的核心,就是权力分层,层层都有权,层层都有利,层层都有灰色收入,你教育部想捞取一个好名声,不断出台各种禁令,却损害了下属部门的利益,他们才不会那么傻,会乐意执行你的禁令;三是教育部发出的所有文件或禁令都是软性的,都只是倡导性的,没有硬性的约束,没有明确的惩处性的规定,执行与否结果没什么两样。
这第三点在公办高中禁办复习班的问题上表现得尤其明显。笔者从1998年到2004年在一所县中任教高复班,记得2002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七条是有关禁办高复班的禁令:“当前,一些地方公办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复读的现象有增加的趋势,使本来已经短缺的高中教育资源更趋紧张,也影响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引导。为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从2002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当时,还以为自己要失业了,可结果是虚惊一场,学校给高复班换了个新名义,照办不误,啥事也没有。你说,这样的禁令有多少威力?
当然,周济部长说的还不能代表禁令,具体禁令如何还得等明年教育部的正式文件。为避免重蹈覆辙,笔者建议下达禁令时千万不能太客气,禁令后面必须加上这样的惩处意见:“如果违反规定,经某某机构或调查组查实,教育局长撤职,校长下台。”再是组建调查组,严格督促禁令实施,否则明年的禁令仍有可能是一纸空文,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教育部的公信力在屡屡落空的禁令声中一降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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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学进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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