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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出炉的山东200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职工月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6389元,而济南一家普通企业职工月人均缴存只有11元。(《东方早报》7月30日)
住房公积金6389元,按15%的存缴比例计算,网通山东省分公司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是2.13万元。有理由推测,该公司职工实际收入比这个基数肯定要更高。那么,2006年度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多少呢?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3月8日公布的一份资料显示,2006年度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031元,平均每月1586元。2.13万元比1586元,足见垄断企业工资收入的丰厚!
曾几何时,我记得人们在谈起高工资时首先想到的是外资企业。大致是在十几年前吧,外资企业的白领月工资就已达数千甚至过万了。记得当时在一家国有银行工作的我,工资才只有几百元。但是,对于那样的差距,我从没有听说有谁愤愤不平。反之,人们认为很正常。为什么呢?因为人家是私企嘛,老板舍得拿钱给雇员,你管得着吗?不过,近几年来,人们在谈起高工资时已很少提到外资企业,更多提到的是一些带“国企”标记的垄断性行业,如电力、通讯、烟草、银行、石油。据说,其工资之高已经超过外企,而人们的愤愤不平也正是因此而来。
我当然很理解这样的愤愤不平,理由其实也并不复杂。你国企本身就是国家权力机构的一种延伸,尤其垄断性的国企,获得的收入在某种程度上完全可以说是国民向国家缴纳的税金。而也正是因此,国企尤其是垄断性行业的国企,其员工工资只能比照公务员标准而来。你可以不低于公务员工资,却不能高于平均收入数10倍。此外,如果仅仅是盈利的国企开支高额工资也就算了,可那些亏损的国企,它同样能开出高工资,例如银行。如此,垄断行业国企的高工资就更没有道理了。
国企开支高额工资固然不合理,但这一现象的存在必然有它的道理。不久前,在与朋友谈到这一问题时我说,你就不要把那些企业看成“国企”,它们纯粹就是“官企”。这些企业的高管是经过民主的程序任命的吗?不是;这些企业的经营能够得到民主的监督吗?不能;这些企业的员工都是什么人呢?他们要么是官员,要么是官员的亲属和下属,一起组成利益共同体。所以,哪里来什么“国企”啊,它们都是“官企”!由此,这些所谓“国企”的高工资现象,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答。
就我们目前的社会现实看,对官员的监督和约束是有效率的吗?不是!既然目前我们的社会对官员的监督和约束是没有效率的,你又怎么可能对名为“国企”、实为“官企”的企业,进行有效率的监督和约束呢?于是,令人咋舌的高工资、离谱的住房公积金……种种不合理现象自然也就层出不穷了。
文本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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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煜
编辑:
李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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