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权面对“五月风暴” 但未到摊牌时机
2009年05月18日 14:03新华网-国际先驱导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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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航南海的中国“渔政311”船

我国是一个海洋地理不利国家。我国从北到南的黄海、东海和南海全部海域被外国领土及管辖海域所包围,这构成了包围我国的第一岛链。台湾是我国通向太平洋的唯一跳板,就像围棋中的“气”一样,而且还长期处于未统一,或者说被台独势力所困扰的状态。

此外,在太平洋上还有包围我国的第二、第三岛链。我国三大海域全部与外国相邻或相向,除了中越北部湾海洋边界已经划定以外,我国与邻国的海洋边界均存在争议,无一划定。岛屿主权争端、海洋划界及海洋资源纠纷严重地制约我国海洋事业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威胁着我国国防安全。

应当说,我国面临更为严峻的海洋维权形势,需要审慎应对。

基于此,我们首先要坚决反对有关国家提出的侵犯我国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外大陆架主张。这就要充分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尤其是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有关机制来阻截侵犯我国的有关申请,使其不能进入实质审议程序。

其次,我国要极力争取属于自己的外大陆架。值得称道的是,我国已于5月11日提交了有关东海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初步信息,并声明保留今后对其他海域提交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信息资料的权利。我国政府还重申了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另外,要争取与有关国家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岛屿主权及海洋划界争端。我国要坚持与海上邻国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和平谈判解决海洋争端,争取实现互利共赢。在岛屿争端及海洋划界解决以前,我们仍要继续按照“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争取与有关国家在争议海域搞共同开发与合作。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权利是要靠实力来实现和维护的。我国只有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增强海上实力,才能维护好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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