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资讯 > 大陆 > 正文
国务院法制办: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效
2009年12月11日 07:11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截图

人民网北京12月11日电 本网记者日前在浏览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时发现,在该网站“在线互动”栏目的“留言板”中,回复网民“余先生”“余地”所提的“物权法生效后《拆迁条例》是否废止”的问题时,称:“2001年6月13日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效。”

12月7日,五名北大学者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进行审查的建议》,建议立法机关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撤销这一条例或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修改。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有关媒体此前曾报道,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拆迁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早前报道:

专家建议“废除《拆迁条例》 新立《征收补偿法》”

北大5学者建言人大审查拆迁条例 称与宪法抵触

相关评论:

杨涛:修改拆迁条例政府必须上前台

冯海宁:修改拆迁条例核心是限制权力

毕诗成:拆迁条例修改的当务之急和长远之计

延伸阅读:

上海闵行区现暴力拆迁 女户主用燃烧瓶抵抗(图)

贵阳处置暴力拆迁引发违法堵路群体事件 24疑犯被拘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霍吉和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