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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联邦法院接受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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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谈到最近的心情时自称“很高兴”。中新社记者吕振亚摄
加拿大联邦法庭裁决,中国远华案主犯赖昌星在被遣返前,应获司法复核,有关过程预期需时数月才完成,令他胜回一仗。加拿大联邦政府曾决定,由于中国政府已保证,赖昌星回国后不会被处死刑,也不会被虐待,故应予遣返。
负责此项裁决的联邦法院法官蒙堤格尼在八十页的裁决书中强调,遣返赖昌星是高度敏感的政治问题,但他在做出上述裁决时并未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蒙堤格尼也指出,他在做出给予赖昌星司法复审的决定前,丝毫没有怀疑中国外交照会中所提各项保证的诚意。
赖昌星及曾明娜系于1999年自香港潜逃来加拿大。当时他们已获悉远华走私案东窗事发,一些有关人员,包括政府高官已被逮捕。远华走私案涉及的金额高达一百多亿美元。走私物品包括汽车等。一些被逮捕的远华案涉嫌人已遭处决。
赖昌星及曾明娜于2000年向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他们申请被拒,加拿大政府随即展开遣返程序。
联邦政府若不服联邦法院的裁决,还可再上诉,最后可能必须由加拿大最高法院来裁决。这样一来,赖昌星至少还可以在加停留数年。
赖昌星对加拿大联邦法院今天的裁决感到欣慰。他说,如果他能永远留在加拿大,他将做一名农夫。赖昌星也表示,他对加拿大司法制度有信心,也愿意接受法院做出的任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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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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