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光:回忆录的写作和当代人的存史责任
2010年01月11日 14:09《炎黄春秋》 】 【打印共有评论0

存史首先须有历史的公器意识。各种回忆录中,作者的撰写动机如何,直接决定其存史的价值。那些旨在塑造自己生前身后名的回忆录,功利性极强,涉及历史必然是曲笔,涉及自己必然是溢美。如果相关的几部书对照起来看,当下就会发现其中诸多矛盾,遑论后世人们还会自有公论。所以,这种个人功利目的性极强的回忆录,并不能承担传世的作用,日后随着社会生活透明度的不断提高,公共话语范围的不断扩大,必然是价值递减的。

回忆录毕竟是具有强烈个人色彩的存史方式。即使是从对历史负责的愿望出发,作者也会有意无意地出现撰述的误区,仍会有涉及人事上的避讳之处和对自己当时言行的撇清之举。历史的大关节处清楚,未必在小关节上也清楚。这种事情在回忆录中是非常普遍的。甚至一些文情并茂、真实可信的佳品,也是在所难免。韦君宜的《思痛录》,是笔者认为近年来写得最好的回忆录之一,但个别细节也有不实之处。书中所述1943年延安整风的抢救运动中,“李锐和范元甄、黄华和王龙宝、魏东明和冯兰瑞”三对夫妇因运动离异。冯兰瑞最近著文说,这三桩家庭变故,恰恰全不是因为运动,而都另有隐情。(见冯兰瑞:《“真话”中的谎言》一文,由此可见,求真不易,存史亦难。就回忆录而言,要如实地记录自己,袒露一生心路历程,这是把自己放到一个公共的手术台上,当众自己解剖自己的事情,很不容易。像卢梭《忏悔录》那样,具有严酷的灵魂拷问能力的大彻大悟者,古今中外能有几许?

平心而论,各种各样的回忆录,多少都会有当事人自我合理化的成分在里面。这种自我合理化的要求,是人性使然。人们对曾经历过的尴尬事,为摆脱懊恼和忏悔的长期煎熬,求得心里的安宁,是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相对合理性的解释的。差别仅仅在于,这种自我合理化产生的撰述误区,是有心为之,还是无心为之。有心为之,长此以往的自我蒙蔽,就会把谎言当作事实。无心为之,能够在事实面前保持住一份自我反省的清醒,能够在真假美丑的边界上把持住是非曲直的道德底线。所以在存史中出现误差时,两者的态度判若云泥。

撰写回忆录,是一项恢复历史记忆的工作,需要对历史负责,不能虚饰,不能挟私。不仅需要有实事求是地审视自己和审视他人的客观态度,还需要借助当时的日记、笔记和文件等原始资料恢复历史的记忆,特别是需要有其他历史当事人的交流、印证和相互补充。例如周海婴回忆说,1957年毛泽东在上海,曾回答知识界朋友提出的鲁迅活着会怎样的问题。学界立刻有人对此事提出质疑。随后又有黄宗英等人证实确有其事。这种“质疑——询证”的往复过程,其实并不带来难堪,而恰好是还原历史本然的要求,体现了探求真实的科学精神。许多史实或许经过这样的过程仍难求证,但是经过这样的过程人们一定会向真实又靠近一步。可以这样说,人们的个体回忆都是不可避免地有着记忆上的误差,但如果在启发大家共同回忆的群言环境中,可以最大限度地修正这个误差。

史学一途,向有“孤证不立”的老话。从存史的意义上说,不但需要大人物的回忆录,也需要小人物的回忆录;不但需要正面人物的回忆录,也需要反面人物的回忆录。从存史的价值上说,不能因人废言,也不能因事废人。无论是出于自我标榜的需要,还是出于自我辩解的需要;有公心固然好,存私心也可以,都可以将自己经历的历史写出来,公诸于众。公众自会鉴别。各种类型的回忆录越多,对校正历史记忆所起的作用越大,越能接近历史的真实。

对复原历史来讲,不怕众说纷纭的嘈杂,只怕“舆论一律”的孤鸣;不怕百家争鸣的质疑,就怕鸦雀无声的寂静;不怕百花齐放的繁芜,就怕一花独放的单调;不怕当事人的回忆出错,就怕连出错的回忆录都没有。历史的经历者,特别是经历过一些重大历史现场中硕果仅存的当事者和知情人,无论为了对自己有交代,还是为了对世人、对后人有交代,都不应带走一段历史,而应有更为积极的存史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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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海光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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