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诺与民初中国政治
2009年04月23日 03:12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古德诺在接受《宪法新闻》杂志社长李庆芳的采访时,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民国宪法在形式上应当是一些原则性的纲要,具有弹性以便日后修正;在内容上宜采用美国式总统制以强化总统的地位,理由是中国一向无议院传统,而习惯于君主行政,一切行政之权归于中央政府。根据这样的看法,6月间,古德诺拟出了他的宪法草案稿,并发表于《宪法新闻》上。这部宪稿不是一部完整的宪法,而是针对民初情形提出的一篇有所侧重的纲要。它不照搬西方宪政制度,而是着眼于建立一个强大巩固的政府,其重点在于处理立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这方面的内容占了宪稿的主要篇幅,其他内容则极为简略,一般共和国宪法所必不可少的公民权利等,它都付诸阙如。宪稿的基本倾向是在维护一个代议制共和政治框架的前提下努力强化行政权力,以造成强有力的统一的中央政府。为此赋予大总统“莫大之权力”,且大总统是由国会选举而非普选。古德诺称普选制“似非地大如中国者所宜采用也”,“中国前此系专制古国,人民无选举之习惯,国会较为整齐”。他认为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建立一强固政府,维持政局稳定,以改良财政、修明法制、厘定政府与人民的法律关系。等若干年后,“此数者既达目的之后,彼时民国如采用法制(指法国式的内阁制———引者)或较为有益。倘届时情势果属如此,则宪法未始不可修正”。

然而,古德诺将他这部宪稿递交给法制局不久,二次革命旋即爆发,袁世凯忙于镇压革命,宪稿被束之高阁。8月2日,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北京天坛正式开始宪法起草工作。古德诺因隶属于行政部门(总统府法制局),故而并未实际参与民国宪法的起草。在袁世凯与革命党人的斗争中,古氏身为局外人,基本上无所事事。因语言障碍,他在北京的交际圈子很小,所接触的中国人主要是袁政府的官僚政客,袁世凯的儿子袁克定曾与之过从甚密。此外就是跟一些在华外国人交往。因此,他虽身处中国政治中心,但对中国社会各界缺乏足够的了解。同年秋季,应美国人在京创办的教会学校汇文大学(即后来的燕京大学)之邀,古德诺前往讲学,内容是关于西方国家宪政制度及其发展史,每周两次,直到次年夏天为止。后来他根据这些讲稿编撰成《宪政原理》一书,于1916年4月在纽约出版。

民国政局的动荡显然使古德诺对形势的看法开始变得消极。当时他常在美国驻华大使芮恩施处与一些在华洋客聚会,讨论中国局势,这些人的论调都相当悲观。言谈之中古德诺对中国实行西式民主制度已经不抱多大的信心,认为西方现代政治制度及其抽象原则对于中国人来说,仍然没有意义,在中国建立真正的共和制只不过是一场梦,中国实行总统集权和负责制会有“更令人满意的结果”。对于袁世凯与国民党的斗争,古德诺的政治立场明显地偏袒袁世凯,称其“有胆识有魄力”,“对中国大局有认识”,认为中国不论采取何种政体,袁世凯“必能操纵驾御之”。同时,他也承认袁对现代民主政治缺乏了解,“不知内阁制与总统制的分别”。他将政局动荡、战争重起的罪过归咎于南方国民党革命势力,称二次革命为“南方那些愚蠢的人所起的叛乱”。

由于古德诺一直幻想中国政局需要由袁世凯式的强人出来收拾才有望走上正轨,所以在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与国会的斗争中,他倾向于为袁氏的强权做辩护。这年10月底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在艰难的处境中终于拟订出了“天坛宪草”。这部宪草较多地体现了民初国会各党派的宪政主张,对总统权力的行使做了较多的限制,因而深为袁世凯所不满。当时袁政府的另一名洋顾问英国记者乔·厄·莫理循怂恿袁世凯让古德诺出面批评该宪草对总统权力所做的“极其危险的限制”。古德诺遂撰写了一篇评论,经莫理循交由《北京时报》于10月31日即天坛宪草通过之日发表出来。随后古德诺又著长文《中华民国宪法案之评议》,进一步阐述他对天坛宪草的意见。在这些文章里,古氏指责天坛宪草采用简单的内阁制,对总统的权力加以诸多限制,使总统“徒拥虚名,不能有所作为”,将导致政府不稳定。他特别强调政局稳定对于当时中国比其他一切都更重要,称“今日中国所最要者在有一强固之政府,政府之政策必使之见诸施行,国会仅可为普遍之监督,不宜严重干涉,使政府不能为远大之计划”。并称政局不稳将影响外国投资。因此主张总统应有制宪权和对国会通过的宪草的否决权。他还称颂袁世凯“经验丰富”,要求国会相信其“聪明才力”,不要“以法律上文字之争点,致起权限之辩论”云云,为袁的强权辩护。

此时国会在袁世凯的压制下已陷于瘫痪状态,袁氏自行组织御用的行政会议(后改称政治会议)作为其咨询机关。古德诺给袁上了一篇意见书,说:在中国这样一个毫无代议制经验的国家里实践代议制,短时期内难望有成效,因此民国国会目前只应作为咨询机构。他还将其宪稿中原来的两院制构想,改为一院制,赋予总统直接钦定议员及解散国会的权力。然而袁世凯于1914年1月干脆下令废除国会,并策划组建御用的“约法会议”。此举颇使古氏觉得意外,因为他曾劝袁不必完全取消国会。事后他建议袁氏在立法机关尚未成立之前,应设一临时咨议机构,其委员由总统指派,应当代表社会各阶层利益。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阙光联   编辑: 蔡信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