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五代的河东盐池战争与政权移替
2010年01月07日 15:31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唐后期被统治者视为国之大宝的河东盐池一向是通过严密的专卖体制及严刑酷法加以控制。但是唐末江淮动乱的发生,却间接波及两池。乾符以后,围绕盐池的归属,不仅引起朝廷内部朝官和宦官的矛盾,也发展为中央与藩镇和藩镇彼此之间的战争与拼杀。对於两池盐利及其所在地的占有,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朝廷的存亡,也决定了中原政权之争最终鹿死谁手。

一、宦官的干预与朝廷、藩镇盐利争夺

1、关於榷盐使派设的备忘录

对於唐后期河东安邑、解县两池的管理而言,德宗贞元中榷盐使的设置无疑是一件大事。在此之前,两池只有度支设下的河中院,由知院官主持[1]。所以《唐会要》卷八八《盐铁使》记载称:

先是,两池盐务隶度支,其职事诸道巡院。贞元十六年,史牟以金部郎中主池务,耻同诸院,遂奏置使额。至二十一年,盐铁、度支合为一使,以杜佑兼领。佑以度支既称使,其所管不宜更有使名,遂与东渭桥使同奏罢之。至元和三年七月,判度支裴垍(均?)以两池职转繁剧,复以留后为榷盐使。

贞元十六年(800)史牟设榷盐使是两池设使之始。这以后虽自贞元二十一年(805)至元和三年(808)有一度停设(改称留后),但旋即恢复。对此,高桥继男《唐代后期の两池榷盐使にフいての一考察》[2]和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均有具体考证,说明榷盐使的派设一直沿至唐末,已形成了固定的体制。

榷盐使的派设事实上提高了盐池机构的级别。两池生产、运销一向自成体系,且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地域特殊性,这使之管理也必然自成系统。特别是,盐池周边所在旁及数县,而营销范围更远,其所管理的业务自较一般巡院为广。《文苑英华》卷八○五沈亚之长庆二年(822)作《解县令厅壁记》曾道出“蒲盐田居解邑,下岁出利流给雍洛二都三十郡,其所会贸,皆天下豪商滑贾,而奸吏踵起,则解之为县益不能等於他县矣”的复杂情状。而《新唐书》卷五四《食货志四》在说明元和中盐铁使李巽对东南进行盐法改革后,也指出其时“ 两池盐利,岁收百五十余万缗”和“四方豪商猾贾,杂处解县”的事实。可见无论是从扩大营销业务和利润,还是从加强缉私出发,榷盐使的设置都是必要的,这也是裴均所谓“职转繁剧”的本意。

榷盐使级别既高而权利范围又较一般巡院为大,则在其领导下必然形成相对独立的管理,据史料记载史牟在任使的同时即对盐池进行“变法”[3],但这一点并没有改变盐池隶属度支的性质。后至元和中,度支使皇甫鎛又针对“盗鬻两池盐”者恢复死刑及增加团保连坐之法;大中初度支使卢弘正(止)并派判官司空舆为榷盐使整顿池法[4],可知度支使正是通过榷盐使而强化缉私和盐池管理的。

此外,榷盐使虽与度支使同有使名,但地位则介乎度支使与巡院之间,实相当於东南地区的扬子、江陵等大盐铁转运留后。从前揭学者所列表得知,他们的官职远远低於度支使。如史牟职为金部郎中,而司空舆仅为“检校司封郎中兼侍御史”。晚期官职虽有提高,如大中十年前后的榷盐使钱义方是“右庶子”、咸通中的李从质是“守太子右庶子、兼御史中丞”[5],但是仍然低於以尚书、侍郎甚至是宰相兼任的度支使,其与度支的关系是明显的。

两池榷盐使隶於度支,因而榷盐使由中央派官充任,两池盐利也完全“利系度支”,这正是唐末以前的情况。《唐会要》卷八八《盐铁使》称“(太和)三年四月敕,安邑解县两池榷课,以实钱一百万贯为定额。至大中元年正月敕,但取疋段精好,不必计旧额钱数。及大中六年,度支收榷利一百二十一万五千余贯”,能够制定定额并按照定额完成榷利,正是中央政府通过度支——榷盐使完全控制和拥有盐利的充分体现。

2、河中节度使主掌两池及黄巢起义的平定

榷盐使的派设可以知道,唐朝廷能够通过专卖机构正常取得盐利的最晚时限应当是在僖宗朝王仙芝、黄巢起义发生之前,此后的情况便不同了。《旧唐书》卷十九下《僖宗记》(《唐会要》卷八七《转运盐铁总叙》略同)记中和元年(881)僖宗幸蜀,光启元年(885)车驾还京,已是“江淮转运路绝”,“郡将自擅,常赋殆绝”。时以田令孜为神策军使,招募新军五十四都,都千人,由令孜总领其权。

时军旅既众,南衙北司官属万余,三司转运无调发之所,度支唯以关畿税赋,支给不充,赏劳不时,军情咨怨。旧日安邑、解县两池榷盐税课,盐铁使特置盐官以总其事。自黄巢乱离,河中节度使王重荣兼领榷务,岁出课盐三千车以献朝廷。至是令孜以亲军阙供,计无从出,乃举广明前旧事(《唐会要》作“广明故事”),请以两池榷务归盐铁使,收利以赡禁军。诏下,重荣上章论诉,言河中地窘,悉籍盐课供军。

同书卷一八四《宦官传》:

时关中寇乱初平,国用虚竭,诸军不给。令孜请以安邑、解县两池榷盐课利,全隶神策军。诏下,河中王重荣抗章论列,言使名久例隶当道,省赋自有常规。令孜怒,用王处存为河中节度使,重荣不奉诏。令孜率禁兵讨之,重荣引太原军为援,战於沙苑,禁军大败。京师复乱,僖宗出幸宝鸡,又移幸山南,方镇皆憾令孜生事。

光启元年,宦官田令孜与河中节度使王重荣争夺盐利,以致引起朝廷和藩镇间的战争。但此事上揭史料所记微有不同。《纪》和《会要》称田令孜是要求将盐利依“广明前旧事”、“广明故事”隶盐铁使(应即指度支)而转用供军,传则谓其请以两池盐利直接“隶神策军”。从田令孜生事是因“亲军阙供”分析,此事在后者更顺理成章。《资治通鉴》卷二五六记光启元年“夏四月,令孜自兼两池榷盐使,收其利以赡军。重荣上章论诉不已,遣中使往谕之,重荣不可”,与此正相吻合。田令孜以神策军而兼两池榷盐使,是为宦官干预盐政之最。不过就重荣所言“使名久例隶当道”和其他记载表明,唐朝廷以河中节度使领盐池,及由宦官居中干预,都不是始於此际而是其来有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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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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