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弱之痛:近代列强在中国获取了哪些特权?
2008年07月30日 15:26文摘【
大 中 小】 【
打印】
中美《天津条约》
1858年6月18日签订。主要是:
1、美国公使驻北京。
2、增开潮州(汕头)、台南通商。
3、扩大最惠国待遇等。
中英《北京条约》
1860年10月24日签订。又增加:
1、开天津为商埠。
2、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
3、割占九龙司地方一区。
4、增加赔款为八百万两。
中法《北京条约》
1860年11月2日签订。又增加:
1、开天津为商埠。
2、准许法国招募华工出国。
3、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土地,建造自便。
4、增加赔款为八百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