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弱之痛:近代列强在中国获取了哪些特权?
2008年07月30日 15:26文摘 】 【打印

中美《天津条约》

1858年6月18日签订。主要是:

1、美国公使驻北京。

2、增开潮州(汕头)、台南通商。

3、扩大最惠国待遇等。

中英《北京条约》

1860年10月24日签订。又增加:

1、开天津为商埠。

2、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

3、割占九龙司地方一区。

4、增加赔款为八百万两。

中法《北京条约》

1860年11月2日签订。又增加:

1、开天津为商埠。

2、准许法国招募华工出国。

3、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土地,建造自便。

4、增加赔款为八百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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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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