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弱之痛:近代列强在中国获取了哪些特权?
2008年07月30日 15:26文摘 】 【打印

中俄《瑷珲条约》

1858年5月签订。主要是:

1、中国将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的大片领土割让给俄国。

2、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的中国土地改由中俄共管。

中俄《天津条约》

1858后6月13日签订。主要是:

1、允许俄国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南、琼州七口通商。

2、准许在中国设领事,并派兵船在通商口岸停泊。

3、准许俄国教士入内地自由传教。

4、日后中国若给其它国家以通商等特权,俄国得一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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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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