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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中日共同历史研究中方委员会首席委员步平日前在北京举行的《检证战争责任》中文版出版座谈会上发言中,介绍了日本社会对“战争责任”的追究与思考,全文如下:
日本社会对“战争责任”的追究与思考经历了几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日本战败后的第一个10年,这是关于“战争责任”讨论十分热烈的10年。
当时,通过东京审判与乙、丙级审判使日本人第一次了解到包括南京大屠杀在内的日本军人在亚洲战场上的暴虐行为,以日本共产党为中心的左翼势力基于日本战后的统治体制和统治层与战前是一脉相承的这一认识前提,主张从政治与法律层面彻底追究国家的及以天皇为首的指导者的战争责任。日本共产党认为自己早就受到日本政府的“弹压”而被迫转入地下,所以对于战争是没有责任的,能够真正站在同盟国的立场追究日本的战争责任,不像一般的日本人那样在追究战争责任的时候面临“两难”的选择。
另外,对战后西方的人道主义有新鲜感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由于在战争中对军部的统治存在压抑感,所以也接受占领军对日本的战争责任追究的普遍理念。但他们对占领军伤害了日本的民族感情又有抵抗情绪,所以对占领军和左翼势力追究日本战争责任的具体的方式又难以接受,对从政治与法律的角度进行的战争责任的追究态度消极。不过,他们可以根据西方的普遍的理念,反省包括自身在内的日本人在战争中缺乏自主性的问题,从内部的伦理的角度议论战争责任。自由主义者中的一部分人还指出了天皇的道义的责任,多数意见主张其退位。
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从外部对日本的战争责任的追究活动结束了,开始了日本国内关于战争责任追究的第二个10年,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提出了主体性战争责任论的观点。
在战争后期,曾经作为学生兵被推上战场的一批日本人这时已经成为社会的中坚,他们具有很深刻的战争体验,而一部分人在战后初期又接触到了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因此在国民的战争体验与国民的战争责任之间发生了认识的分歧,通过“昭和史论争”建立了“战后历史学”,出现了研究战争责任新的契机。这一时期,由于许多揭露日本军队在中国残暴行为的著作的出版,日本人开始了解日本军队在中国犯下的战争罪行。以竹内好为代表的一批知识分子提出日本人应自觉地认识对中国的战争责任,检讨战时的民族主义与对亚洲的战争责任问题,建立日本的民族主体性。这一时期的战争责任的思考重视内部的与伦理的角度,即讨论为什么在日本人中关于战争责任的自觉性不强,阻碍日本人主体性地思考战争责任的原因在哪里等。
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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