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大教授辞谢“特别办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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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10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发了一个训令,规定西南联大的各行政负责人可以享受“特别办公费”,相当于今天所说的“岗位津贴”。我们知道抗战时期,联大教师的生活非常困难。当此困苦之际,特别办公费确实可使家用的窘迫稍稍纾解一二,依寻常的见解来看,岂不是一件大大的好事,焉有辞谢之理?
但是,这些书生偏偏都有不苟取一文的气节。25位教授联名给联大常委会写了一封辞谢信,请常委会将其转呈教育部。信里说明了他们不能接受特别办公费的两点理由:“盖同人等献身教育,原以研究学术,启迪后进为天职,于教课之余兼负一部分行政责任,亦视为当然之义务,并不希冀任何权利。自北大、清华、南开独立时已各有此良好之风气,五年以来联合三校于一堂,仍秉此一贯之精神,未尝或异,此未便接受特别办公费者一也;”“当局尊师重道,应一视同仁,统筹维持,倘只顾行政人员,恐失均平之谊,且令受之者无以对其同事,此未便接受特别办公费者而二也”。信下署着25位教授的大名,有冯友兰、罗常培、李继侗等。事情最后是以25名教授辞谢特别办公费结局的。
联大教授兼任系主任、院长、训导长、总务长等行政职务,他们认为完全是“当然之义务,并不希冀任何权利”,不应该斤斤计较,索取额外的报酬。三校原来就有这样的好传统,这在30年代教授生活优裕的时候算不了什么,但在抗战生活艰苦的时期能坚持同一品格,可就不是容易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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