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07:15:40 新京报 杨玉龙
近日,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为突出对脱贫工作的重视,更好地落实对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一些地区在贫困户家门口最醒目的位置挂上了“扶贫公示牌”“脱贫帮扶信息公示”等牌子,详细标明了贫困户姓名、致贫原因、收入水平、帮扶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扶贫公示牌”,表面看是一种信息公开方式,能够彰显扶贫业绩、强化扶贫责任,但这种将人家“家底”曝光于天下的做法并不妥当。半月谈报道中提及,在西部山区的一个贫困村,贫困户男主人向驻村第一书记承诺一定“不等、不靠、不要”,争取早日脱贫,但他提出了一个要求,“先把门口的贫困户牌牌扔了”。可见,“扶贫公示牌”的举措并不妥当。
可以说,每个贫困户的致贫原因都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贫穷并非是他们所愿。扶贫工作,就是要因户因人通过精准施策助其脱贫致富。而不是将人家的“家丑”公开“示众”。如此公示,就无异于,一则将伤口扒开让人家看;二则只会给被帮扶对象造成心理负担,比如,使其在其他村民面前“矮人一截”。
从隐私权角度而言,个人信息、家庭情况,以及收入状况,属于个人隐私信息。而脱贫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不是以披露被扶贫户个人信息乃至隐私为代价的。
再者说,工作的公开与透明,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比如,报道中提到,目前帮扶干部和第一书记都已经建立了走访、驻村考核指标体系,贫困户的信息在扶贫手册、收入明细表里都有详细记录等,只要运用得当,实现“公开扶贫”并非是难事。
因此,“扶贫公示牌”不是工作创新,理应及时纠偏。毕竟,找个理由就将贫困户家庭的收入、个人信息公之于众,有违法治精神。扶贫攻坚,事关贫困户切实利益与幸福指数,凡事还须多从他们的角度制定举措,让暖人之举更暖心。
责编:叶鹏 PN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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