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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德:吃狗肉何必太张扬


来源:华商报

爱狗和吃狗肉习惯的冲突,这些年成为争论不休的话题,甚至演变成一定的摩擦,最尖锐的时刻,是广西玉林一年一度所谓的“荔枝狗肉节”。 今年,爱狗人士的一些激烈言行看来招致舆论的大面积

爱狗和吃狗肉习惯的冲突,这些年成为争论不休的话题,甚至演变成一定的摩擦,最尖锐的时刻,是广西玉林一年一度所谓的“荔枝狗肉节”。

今年,爱狗人士的一些激烈言行看来招致舆论的大面积反感,一如罗玉凤PK大S,据说凤姐大获全胜,似可见人心之倾向。

无论是观念,还是生活方式,若不违反公认的文明价值,就应该自由选择,解决冲突或靠互相尊重或靠互相说服,诉诸暴力言语和手段,那就是走上了意识形态或者宗教迫害的道路。

除此而外,我对一些反对爱狗人士的观点,并不认同。首先得承认,爱狗是出自善良,甚至是伦理上的进步,而非有钱有闲阶层的矫情。虽说在很多人看来,吃狗肉和吃鸡鸭鱼肉一样,与文明无关,也不显得残忍。我同样可以推说,如同有人爱惜自己饲养的鸡鸭不忍杀食,是善良的本能而非矫揉造作。爱狗爱猫,豢养宠物,今日已谈不上是时尚,更非特别分布在什么阶层,拿阶层对立说事,毫无依据。

有人说,今天反对吃狗肉,明天如果反对吃猪肉,最后人类还有什么可吃的。这显然是狡辩的逻辑,人类伦理认识的进程,往往历经数百上千年,害怕没肉可吃,是在操几千年以后的心。只能说,猫狗等动物作为人类的亲近伙伴,已经进入了人类伦理序列,但被大家普遍认可,尚需时日。就像我们现在的伦理进步,已经不允许绑住一只猴子生食脑髓。

也有人揶揄说,一帮不争人权的人,反倒来争狗权。人权和狗权,有何矛盾呢。一个奴隶,可谓一点人权都没有,这并不妨碍他爱一条狗,剩自己一点可怜的口粮来养护它。人类远古时代,有多少人权呢,还是会有部落以某种动物为图腾,膜拜敬畏。

大家都在呼吁尊重和理解,爱狗者诚然应该尊重食狗者的习惯,食狗者又何尝不应该尊重爱狗者的伦理观。人家要爱,且让他爱。要公开表达他们的伦理主张,于法于理都不该受到指责。如果他只是说出自己的观点和道理,甚至在街头拉拉横幅,喊喊温和的劝诫口号,我看不出有任何不可理喻、不可接受之处。现实是已经有一大批人,接受了爱狗的伦理,这伦理也不背离甚至是契合文明趋向,有食狗习惯的人士,又何必那么张扬地刺激他们。譬如玉林的“荔枝狗肉节”,满街挂着的完整狗尸,当街进行宰杀,过分夸张食狗的功效,有多少人会觉得甘之若饴,而不是内心有一些恻隐。

我的主张是,狗肉并非不可替代,不吃也罢。实在爱吃,也且由他。当街屠杀等类行径,过于血腥,就该反对。至于“荔枝狗肉节”,食狗或是传统,节日就未必,不过是近一二十年兴起,民间自发尚可说得过去,如果是政府推而兴之,就不如取消。

[责任编辑:戴韶芬]

标签:狗肉 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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