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司机被改判无期续:肇事者陷入赔偿困境
2009年09月09日 08:15中新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主持人:

这一个事件出现之后,我们在第一期节目当中也看到了,不同的刑法方面的专家观点是不一致的。有的人觉得是交通肇事罪,有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到现在大家可能还有不太相同的理解。我们这个法律为什么不能够针对目前这个状态,进行相应的修改?

王锡锌:

的确司法的个案来解决这个的问题可能都是在事后的,而且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说各个地方,不同的案件,法律不太平衡的问题。很自然的我们就会看到,为什么不能够在这样一个交通肇事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有一个过渡或一个缓冲呢?因为本质上来说,交通肇事罪其实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特殊形式,不过是过失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等等造成这个后果。因此其实也有很多的刑法学者强调,可以借鉴国外,比如日本的一种做法,我们设立一个在刑法上明确一个危险驾驶罪。也就是说醉酒、无照这样的行为就可以直接以危险驾驶来论罪,而不必必定去考虑所谓的他的这种危害后果。这种做法,我觉得第一是起到缓冲的作用,另外一个方面实际上是在交通肇事和危害公共安全,这两极之间有了一个过渡和缓冲的地带。

主持人:

实际上它涵盖的面也更广了,更合理了。我们今天所关注的是孙伟铭一审判死刑,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这样的一个判决,稍后我们将继续。

主持人:

孙伟铭将会面对无期徒刑,但是对于那些受伤的人员,包括死者的一些家属,他们将会面临一些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李志题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