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部经验
在美国水电开发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确定电量”。所谓“确定电量”,是欧美国家描述水电在最枯年份的年发电量的一个名词。由于美国对所开发的水电站的“确定电量”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指标和描述,并在水电站开发中时时得到考虑,从而使得美国水电特性表达比较清楚,避免了很多没有必要的和无休止的争论。
在我国采用的是“保证出力”和“利用小时”两个指标来进行衡量水电的丰枯特性,但是利用保证出力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首先:在冬季水库中没有水的情况下,你还怎么实现所说的保证出力?而“确定电量”则是表达得非常清楚的,那就是在最枯的年份,河流中有多少径流,这些径流在某座水电站中能发多少电量,这些电量就叫做这座水电站的“确定电量”。由于美国电力工业对电力供应的可靠性非常关注,所以水电的“确定电量”是非常细致的。
在他们对水电的规划报告里面,常常要对“确定电量”逐月进行计算,因为只有“确定电量”才是电网所需要的,才是有市场的。只有这种电量才能够签订期货合同或双边多边贸易合同进行交易——如果签订了交易合同而到时候却没有这些电量,那么是要做出巨额赔偿的。因而,“确定电量”价格较高,而“不确定电量”价格很低。
有了“确定电量”的概念,水电站业主也不会再对试运行所产生的电量的电价产生异议。按照美国的观念,这些试运行电量是“不确定电量”——因为是在试运行之中你不能百分之百保证机组能够正常运行,整个电力系统都要为你承担责任和风险,所以价格当然应该比较低。于是对于高载能工业来说,使用“不确定电量”成本就低得多。这样一来,也非常容易形成对水电季节性用户的诱导式关怀——高载能企业可以在丰水期多用电多安排生产,将季节性电能以高载能产品的形式存储下来(也叫做“能源固化”),从而在某些方面也比较好地缓解了水电的丰枯矛盾。
具体到每个工程,是联邦所建,是公有还是私有,工程修建目的、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以及监管的效果、公众如何影响工程的运行、什么机构管辖和监督工程的运行,从电厂发出的电力如何售给家庭用户和企业,这些因素都决定和影响着每个水电站的运行方式,使协同合作非常复杂。
在开发方式上,不仅美国,日本、法国、加拿大也都采用龙头水库、支流控制、梯级开发的做法。以美国哥伦比亚河流水电开发为例,并非每座水电站都是高坝大库,相反非常重视整个流域的规划和布局,通过科学合理配置,实现整个流域发电量的最佳。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流域水电规划相当细致,即便是支流的支流,只要平均流量大于每秒两立方米的溪流,都要进行考虑。而在我国,能够在水电规划中做到这么细致是非常少的。
特别是我国初期建立的水电项目,那时候想要一次性筹集到全部资金非常困难。所以争取到资金后能把局部某个水电站建到最优,却没有顾及整体最优。美国专家把水蓄在河流上游,通过龙头水库和支流控制让水电利用效率更高。我们一个项目中的大小坝却是混杂的,上游弄个中型水库,中间弄个大的,下面的水库大小再由不同时期筹集的资金决定,整个水库很难实现配置最优。
美国在规划水电方面,不仅考虑缺电要新建项目的情况,也特别重视哪些电站和机组需要退役的状况。■
作者:
关海彤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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