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用最严厉惩罚宽慰受害人
对女孩沈怡来说,1997年中秋节前那个夜里,他们家里失去了一切。而在成瑞龙看来,这只是一段他普通的作案经历。他甚至放言:“人只有一次生命,自己的生命最大,我为了能活着,必须杀人。”此言一出,立即遭到检察官猛批,“你这是社会价值观的严重错误,法庭应该给予最严厉的惩罚,以宽慰那些受害人的心灵。”
成瑞龙回忆:1997年中秋节前,我和兰启荣(同伙)潜逃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县,在湖南株洲市抢到的8万多元挥霍得差不多了。我们打算在县城物色抢劫对象。
经过几天观察,我发现有个50多岁的男人(沈志林)老是开着一辆桑塔纳进出高级酒楼宾馆,看样子很有钱。后来兰启荣厌倦了,不肯跟踪,我就一个人干。
中秋节那天凌晨1点多,我在对门的空房子听到事主上楼的脚步声。当他拿钥匙开门时,我迅速冲出来,从后面箍住他的脖子,推他进屋。但他拼命反抗,还叫喊求助。我死死掐住他的脖子,不让他喊出声来。
他在里屋的老婆可能听到门口的响声,开门探出头来看,大声喊着:“要钱可以但不要伤害我们。”我几步冲上去,将她打昏,接着用刀朝她的肚子狠命一捅,把刀插在她的腹部。她是否被杀死我也不知道,但我想就算不死也重伤了。
成瑞龙之狠从检方的证据上可见,当晚沈志林身负25刀,而成瑞龙在沈的妻子腹部竟然持刀搅动了几下,令人发指。
沈怡已向法庭申请民事赔偿,但法庭表示,成瑞龙现在已身无分文,沈家是否能够得到赔偿,还要看成瑞龙家人的态度。
“我的母亲身体现在还有后遗症,不敢回忆那个晚上,之前网上的报道我们一直不敢给他看,今天开庭妈妈知道,但她不敢来,我们都希望他能判死刑!
成瑞龙言论
“检察官说我没有怜悯之心,说我报复社会,我不能认同,如果照我的能力,如果对社会报复,别说13条人命,130条人命都不止。
我有小孩,也为人父,但我从来不会打骂他。我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每个人生命只有一次,我是当自己有生命危险时才杀人,自己的生命最大。
对于我来说我让亲朋伤心,受了十几年的苦,很不应该,做人什么都可以尝试,不要尝试犯罪,自己会比任何人都要痛苦。”
从容回忆一单单命案
逃亡10多年,成瑞龙说他连母亲的名字都不记得了,但对于作案细节,他却记得很清楚。在法庭上,一单单血案和逃亡经历从他的口中描述出来十分清晰,其中部分犯罪情节为首次披露。
为何潜回佛山杀两警?
报复报案人途中撞上警察
背负5起重案的成瑞龙为何要冒险潜伏回第一次作案的佛山?继而在这里杀死两名警察?
昨天,在检察官的质问下,成瑞龙说出了心里话,“我是为了报复,报复1995年第一次抢劫的那个南海老板,是因为他报案才让我要逃亡,不能回来。”
成瑞龙还披露了当时作案的经过:“路上我们商量到佛山后找南海那个做海鲜生意的老板,一方面搞点钱,另一方面又可以报复他,因为他害得我一个兄弟死了,一个兄弟被抓了。”
“1998年5月22日晚上9时多,我们在佛山亲仁西路下车,沿着路边店铺走了大约100米,后来穿过绿化带进入人行道。这时有两个男子共乘一辆女装摩托车在我们身边停下来。男子下车后,说他们是警察,叫我们接受检查。这两名不穿制服的警察,分别检查我们两人的身份证。我有个假身份证,但是很容易看出来,我就说没身份证。我当时想,杀了那么多人,进去就死定了,要脱身必须杀了这两个警察。
当时我夹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带密码的,那个警察叫我打开包让他检查,我把包给他后退了两步,当时枪在我的腰带里,我突然从腰里拔枪出来,黑暗中警察发现我拔枪,赶快后退了两步,我也退后二步,立即向那警察开枪。警察应声倒下。检查兰启荣的那个警察听到枪声,前来抓捕我们,我又赶紧向他开枪,这个警察也倒下了。兰启荣跑过来,与我一起离开现场。我们过了汾江桥,拐弯往中山公园方向走,却见到有两个警察开着警用摩托车来,在我们身边停车,要检查我们的证件。我还没等他们停好车,就掏出枪来向他们射击,其中一个警察倒在地上。我们趁机分头逃跑。”
桂林遭围捕如何脱身?
“巷战”中枪杀警察扮成垃圾佬脱身
“在桂林我住在女朋友家里,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她没上班,家里也没人,电话也联系不上,我忽然感到警察已跟踪追查到桂林了,站在楼房高处,看到对面楼内好像有眼睛在盯着我,我必须走。
当时我的枪是放在右裤袋里的,我的手也插在裤袋里,紧紧握住子弹已上了膛的枪,随时准备掏出来射击。当我经过一家酒店门口时,见到有人用炯炯有神的眼光盯着我,我停下回头,发现他们也没动,感觉他们是便衣,走过几步后,就听到他们在后面大声呼喊:“站住!我们是警察。” 我马上向他们开枪,然后拔腿就跑。刚跑过一座桥,桥头那边停着一辆110警车,车里的人向我开枪。我一边跑一边朝他们开枪,过了桥马上转右,钻进了附近一片城中村。接着有一辆摩托车载着两个人追过来,坐在后面的人向我开枪。我见前面有条小巷,就不顾一切拐了进去。跑了十几米,我忽然又往回跑,因为我觉得开摩托车追过来的警察对我威胁最大,我要先干掉他们,才可能脱身。 那名警察骑摩托车冲过了巷口,发现我后又折回来,要进小巷来追我,刚好我也到了巷口,我们几乎撞在一起了,距离只有二三米远。我立即举枪向他的胸部射击,他中弹倒在了地上。
我继续往前走,发现有件白色工作服,于是立刻换上,翻过围墙,扮做捡杂物的,得以逃脱。”
江西杀人后有无实施强奸?
“我伪造强奸现场扰乱公安视线”
“2001年夏天,我在江西南康县认识了一个同道朋友‘小九一’, 天亮前,我们往县政府的方向走去,看到有好多新房子,大都像有钱人家。我们就选择靠近大马路的一栋4层小洋楼下手。我们进入一户人家,发现一个房间没关门,轻推房门,见到一个约30岁的女人和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在里面睡觉。我们进去搜刮财物,‘小九一’在翻衣柜时发出响声,惊醒了女主人。女主人看见我们,发出‘啊’一声大叫。我立即冲上去掐她的脖子。那女人也很强悍,一口咬住我的一根手指死死不放。‘小九一’过来帮忙,先用匕首捅了她一刀,然后用力掰开她的嘴巴,把我的手指拉了出来。那女人带伤继续与我们厮打,并大声叫喊,‘我俩合力将她杀死’。 那女人在挣扎厮打时,把睡在旁边的小孩吵醒了。小男孩放声大哭。“小九一”于是一刀杀了他。
杀了女人后,我把她的睡衣裤脱下,做了强奸杀人的现场,试图扰乱公安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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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晓光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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