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脱法袍斥原告没良心(图)
2007年08月28日 10:19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被告因内疚曾堕胎

在判决书上签字后,韩浪在庭上的激动情绪已经平复。她告诉记者,听完判决,她唯一遗憾的是13年后以她的年纪已经无法再有一个孩子。“丈夫分了,孩子没了,在里面多少年我都没有关系。”她表示将努力支付赔偿款,惟独提到自己70多岁的母亲,她才红了眼圈。

对于张萌,她说自己一直非常内疚,但是对张父和害死她儿子的张家儿子,韩浪依然愤恨不已。“他们事后居然连句道歉也没对我说过。因为支付不起停尸费,我6岁的儿子在死后半年才下葬。”

当时,张父一直指责韩浪故意怀了孩子后再向张萌泼硫酸,以逃脱法律责任。对此,韩浪委屈不已,她说自己是在被扣押的时候才得知怀了孩子,因为觉得对不起张萌,在矛盾了3个月后做了人流,她说自己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补偿张萌。

案件回放

2005年4月,韩浪6岁的儿子被张家13岁的小儿子掐死后扔进一口井中。张家小儿子因此被收容教养3年,法院另外判决张家赔偿韩浪15万余元,但韩浪一分钱也没拿到。心生怨恨的韩浪在去年11月25日,把硫酸泼向了张家的大女儿张萌,张萌被烧伤面积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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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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